重大疾病保險的期待期為90天、180天、365天(1年),期待期一般是從合同生效日或復效日算起,只合用于第一個保險年度,對于可續保單(一般為消費型保險產物)來說,續保年度一般不再有期待期了。
在劃一保障好處下的重疾險選期待期越短的越好,90天和180天是重疾險里最常見的,只要身體正常的話180天的期待期也是能接管的。
期待期90天的重疾險產物有良多。而最為關頭的仍是要垂青疾險的疾病保障條條目是否適合本身,我們要站在全局來考量重疾險的選擇問題,好比是否包含輕癥、重癥,是否分組,保費是否能承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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