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是美國法院的官員,他協助管理法院的行政工作,并主持一些初步的事務。這項工作通常介于輔助人員和法官之間。這一職位的專業人員負責處理法庭文件,設定聽證日期,管理審判日程,同時也裁決輕微的糾紛,如交通違法和初步刑...
書記官是美國法院的官員,他協助管理法院的行政工作,并主持一些初步的事務。這項工作通常介于輔助人員和法官之間。這一職位的專業人員負責處理法庭文件,設定聽證日期,管理審判日程,同時也裁決輕微的糾紛,如交通違法和初步刑事審判程序。書記官將接受請求,并提出能影響審判生活的建議。

書記官法官負責處理法庭文件和設定聽證日期。只有少數州有書記官,準確的職位描述因當地法律和習俗而異。所有職位都是任命職位,這意味著政府官員——通常是州州長——挑選書記官候選人。大多數人的任期都是終身的。他們通常被分配到美國地區法院,但他們也可能被安排在專門的家庭法庭、交通法庭或行政聽證辦公室,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并且需要支持。支持是書記官的主要角色。他或她通常控制法院的案件量,幫助完成高級任務,如準備和輸入訂單;從歸檔文件中提取相關信息;解決紙質事務,如遺產結算、遺囑執行和法院命令的財產銷售書記員不是代替一般行政人員,而是減輕專職法官的一些負擔,書記官有點像初級法官。這項工作并不是要成為一名全職法官的墊腳石,但是,作為一種釋放法官時間的方式,大多數有書記官的州都創造了就業機會,以使法院在面對不斷上升的成本和案件量的情況下更有效率。指派書記官到法院往往比擴大核心司法基礎便宜得多大多數書記官治安法官被允許審理一些小事,包括交通違法和基本的兒童監護聽證會。他們也可以主持正當理由聽證會,這是任何刑事審判的第一步初步辯論,法官或書記官,視情況而定-決定是否有足夠的材料證明進行全面的起訴和審判是正當的。主持這些聽證會的書記官治安法官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是他們決定了案件是否繼續進行,精明的刑事被告人通常會尋求將他們的案件交給治安法官處理,這就阻止了案件的進展,這就避免了被告人收到犯罪記錄治安法官不應與治安法官書記混淆,后者是英國治安法院系統中的一個顧問職位在英國,地方法院由擔任法官的普通治安法官或專業治安法官監督,在這種情況下,書記員是治安法官的專業顧問,他們從行政角度管理法庭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