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托是立遺囑人死亡后生效的一種信托,這種信托通常是為未成年或未成年的兒童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諸如人壽保險基金等資金,當父母去世時,將分配給他們。這通常是立遺囑人遺囑的一部分。遺囑信托包括指定一個受托人來...
遺囑信托是立遺囑人死亡后生效的一種信托,這種信托通常是為未成年或未成年的兒童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諸如人壽保險基金等資金,當父母去世時,將分配給他們。這通常是立遺囑人遺囑的一部分。遺囑信托包括指定一個受托人來照看信托基金中的資金,直到信托到期時,如孩子完成大學學業或滿25歲。設立遺囑信托的前期成本為通常很低。

遺囑信托是為未成年或未成年的兒童設立的,以便在父母去世時,諸如人壽保險基金等資金將分配給他們通常昂貴的選擇取決于受托人必須為遺囑信托服務的年限因此,遺囑信托最終可能比可撤銷的生前遺囑要花費更多的法律費用。如果一個受托人需要關于如何管理信托的頻繁的法律建議,這意味著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產生大量的法律費用,這通常是從信托金額中扣除。

立遺囑人在立遺囑和簽遺囑時必須頭腦清醒這些成本就是為什么許多律師建議人們創建可撤銷的生前遺囑,而不是遺囑信托。另一方面,如果父母雙方或單親父母都有很高的人壽保險支出,而且現金很少,那么遺囑信托可能是有益的。它可能是一些人唯一的方法如果他們的孩子突然去世,他們能夠指定一些條款來供養他們的孩子。找到受托人建立遺囑信托也意味著一個人必須在信托結束前擔任受托人。這樣的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但有些人不會擔任這一角色,因為這可能很耗時。如果沒有指定受托人,可以由法院指定,或者立遺囑人的成年朋友或親屬可以自愿擔任受托人,對于想要設立遺囑信托的人來說,最好是與朋友、家人商量一下,如果他或她去世,誰將擔任監護人和受托人在子女全部撥付信托資金之前,資金由指定的受托人處理,這項工作由遺囑認證法院監督。這應確保資金事宜得到妥善處理,但建議選擇一位值得信賴的受托人。受托人被賦予責任后就金錢而言,對它的控制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于照顧一個或多個孩子,可能不是一個很短或不明確的遺囑所能充分控制的遺囑可以明確一個人對金錢使用的意愿,但如果法院同意,受托人不一定要履行這些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