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同意書確定了醫療責任治療同意書的目的是教育患者并確立醫療責任,讓患者簽署同意書通常被認為是法律程序中的最后一個階段,即知情同意同意是為了確保患者獲得必要的知識,以便在知情的情況下決定他或她在接受治療、檢查方面的選擇,服務或侵入性程序。
在美國的許多司法管轄區,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以指定一名臨時代理人來同意孩子的意見;一般來說,知情同意書要求醫生用外行的術語與病人討論手術的目的關于治療的合理可預見的風險和益處的信息通常包括在內。對潛在副作用的回顧和替代治療過程是與患者溝通過程的一部分。知情同意允許患者有機會提出問題,并確保個人擁有了解建議的治療過程,從而幫助患者做出拒絕或接受治療計劃的明智決定。
作為治療方案的一部分,醫務人員有義務報告任何虐待或忽視兒童的情況。為了記錄知情同意書,通常會將溝通記錄在患者的病歷中。在醫院環境中,此信息可獨立審查,以確保患者充分了解個人權利并理解治療決定。實際治療同意書將匯總向患者披露的信息。保密條款是知情同意書的標準,包括如何保護信息以及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共享信息。例如,心理學家創建的同意書通常會解決違反法律要求保密的法律情況。具體而言,治療同意書可能會提到心理學家被要求報告虐待兒童的案例,如果法庭命令,必須公布患者記錄個人同意治療的能力通常取決于年齡。在許多國家,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兒童不能同意接受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簽署兒童醫療同意書,授權醫生提供服務。在美國的許多州國家規定,有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在沒有父母授權的情況下接受治療,如懷孕或性傳播疾病疾病或昏迷通常需要家庭成員或指定的代理人代表他或她簽署治療同意書,可以推定醫療同意。這種判斷允許醫生在沒有代理人的情況下提供救生干預。
在緊急情況下,救生治療可能不需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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