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認為精神病共病的診斷可能導致無效和有害的治療方法。精神病醫生很快就采用了這個術語作為參考點。偶爾,這個術語指的是與身體狀況同時存在的精神狀態然而,現代精神病共病通常指的是同時存在的精神障礙。因此,這個術語用于指精神病患者符合一種以上公認的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的情況。隨著越來越多的精神病患者接受雙重診斷,這種現象就變得必要了共病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精神障礙的診斷。精神病共病通常是由傳統的精神病學診斷所決定的,精神病醫生熟悉不同精神障礙的癥狀學和標準,如《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DSM)等專業手冊中所概述的。此類診斷通常通過患者訪談和醫學上開發的測試評估來實現。當涉及到一種以上的情況時,一個病人可能會被診斷為繼發性疾病,但是如果精神病醫生認為兩種疾病同樣突出,那么每一種疾病的重要性和區別都是相同的。
對病人的觀察在臨床環境下,可能有必要對精神健康作出診斷。研究精神病共病在精神衛生保健中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很大比例的病例中,某些疾病同時發生通過了解這些聯系存在的原因,精神病醫生可以更好地找出這些疾病的共同根源,并開發出更有效的治療方法。事實上,精神疾病通常因其共同的特征而被分為更大的組。例如,病人可能同時被診斷為強迫癥和驚恐障礙,這兩種疾病都被認為是焦慮癥。研究表明,超過一半的精神病患者至少有兩種情況下的精神病共病。然而,對于這一術語確實存在一些爭議。批評者認為精神病醫生診斷為不同的病癥實際上可能是同一病癥的不同方面。許多精神疾病確實有相似的癥狀,在官方認可的精神病診斷手冊中,包括和排除的精神障礙的列表是不斷變化的,由此產生的診斷或過度診斷可能導致無效甚至有害的治療方法,尤其是在涉及藥物的情況下
共病是指患者除了最初的醫學診斷外,還會出現額外的醫療困難,如血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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