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報紙或網站上的體育專欄作家通常必須充當自己的攝影師,因為體育專欄作家的工作是他或她的意見,這些作家通常被認為是粗魯的或令人討厭的。他們的工作基調往往是消極的,但是,他們的工作也是尋找那些可能找不到的新聞——體育專欄作家通常首先必須成為報紙最好的體育記者。根據報紙在社區中的地位,處于這種地位的人往往能夠影響公眾輿論,從而影響團隊的行動,至少在一個小范圍內。如果這樣一個專欄作家要求解雇一個教練,而公眾輿論認為應該解雇這個教練,球隊可能傾向于解雇那個教練。
體育專欄作家,尤其是那些報道棒球的專欄作家,通常都熟悉統計分析體育專欄作家一般每周要寫三篇專欄專欄可以從游戲或事件中生成——通常,專欄作家會陪記者去看游戲,寫一篇專欄文章來講述游戲故事——或者它們更像是功能。這些功能類型的專欄通常比專欄更像功能,專欄作者可能還需要每月寫一次"外賣"—一個特別長的、多層次的特寫。
a報紙的體育專欄作家通常都是一級一級的,由于工作量相對較輕,再加上作者在職業生涯中所獲得的經驗和地位,這在體育界很常見專欄作家從事寫作工作,這可能是體育記者獲得的最賺錢的機會之一。在現代,大型都市報的專欄作家從事廣播和電視工作已是司空見慣的事
地區體育專欄作家可能關注同一聯盟中的幾支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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