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績效費是一種以激勵為基礎的競爭,績效費并不是投資經理薪酬的唯一方式,有些經理的工作是按固定工資發放的,沒有任何形式的報酬基于激勵的薪酬。其他人通過績效費(基金利潤的一定比例來激勵明智的投資)和管理費(基金資產價值的一個百分比)來獲得他們的薪酬,以補償經理管理基金的時間和專業知識那些以績效費的方式獲得薪酬的管理者,其薪酬計劃可能不盡相同。首先,績效費的比率,通常是利潤的百分比,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共同基金的績效費通常在1%到5%之間,但可能高達15%,而對沖基金的績效費則高達40%或更高不同的投資經理支付績效費的時間可能有所不同。雖然大多數經理人是按季度或每月收取績效費,但績效費可能是按年度支付的。有些薪酬結構包括基于資產價值而不僅僅是利潤的績效費,可能包括高水位線。這意味著只有在投資價值超過其先前最大價值的情況下,才會發放績效費。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投資獲得了利潤,如果新價值低于之前較高的凈值,經理人也不會收到績效費關于績效報酬結構是公平的還是有用的,有很多討論。支持者認為,分擔投資風險有助于鼓勵管理者積極尋求提高投資回報,因為他們從中獲得了一部分利潤,另一方面,有人認為,績效費實際上可能會激勵經理人承擔不合理的風險,以期獲得巨額利潤。這些風險不僅會影響投資者,而且一旦大規模實施,還會影響整個市場。因此,這些批評人士建議,如果演出費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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