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造公司依賴于銷售的主要產品,他們正在制造零部件,以便生存。公司的管理層普遍認識到,實現最好的產出是專注于他們最擅長的領域。在經濟學中,這個理論被稱為"比較優勢",意思是即使兩個公司可以生產同一個產品,但其中一個公司能夠在更短的時間內生產出來,以一個比另一個更便宜的價格或更高的標準。這是合同制造背后的主要驅動因素。一個公司如果沒有足夠的能力來處理某個生產過程的某個方面,甚至是某個特定項目的整個過程,那么外包該項目的制造或生產將更好地為其服務另一家有能力這樣做的公司
如果制藥公司自身沒有包裝藥品的設施,它們可能會對合同制造感興趣。從這個意義上說,合同制造允許公司通過以比他們決定自己承擔生產過程的成本更低的速度制造特定產品。合同制造的另一個優勢是它允許外包的公司在整個過程中節省一些時間,給他們更快的回報和周轉率。當一個公司在生產一個產品方面不如另一個公司時,合同制造將使它能夠集中精力在效率最高的領域,而合同制造過程的主要缺點是,如果外包的話,外包的公司會面臨一定程度的風險沒有做好研究。這是因為,如果外包公司不能按預期交貨,那么外包給錯誤公司的生產成本可能會更高,而不是更少。在這方面,生產質量可能低于預期,公司所需時間也可能比預期長完成項目,導致外包公司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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