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提單是一種法律文件,允許將貨物從承運人轉讓給托運人,在交易中由第三方背書,第三方可以參與,通常是在運輸過程中。提單,一般也稱為提單、提單或提單,本質上是一種運輸合同,主要是指在公海轉讓貨物,它沒有具體說明貨物的...
可轉讓提單是一種法律文件,允許將貨物從承運人轉讓給托運人,在交易中由第三方背書,第三方可以參與,通常是在運輸過程中。提單,一般也稱為提單、提單或提單,本質上是一種運輸合同,主要是指在公海轉讓貨物,它沒有具體說明貨物的實際是什么,而只是一個港口的承運人代理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協議,對該協議的變更也被稱為聯運提單,它包括通過除船舶以外的其他方式將貨物運輸到最終目的地,如飛機、卡車或火車提單是一種運輸合同,通常是國際貨物運輸所需的單證,可轉讓提單的貨物運輸涉及到基于若干假設的假設根據《海牙規則》和《海牙-維斯比海運法規則》,海牙規則是1924年國際公約為指導海運程序而制定的,《海牙-維斯比規則》是對1968年制定的原規則的一系列11條修正案,其中包括貨物可以在運輸過程中合法地轉讓給第三方的規定,銀行也認為它們是有效的法律文件,以便托運人獲得適當的交貨信用證

可轉讓提單通常與公海運輸的貨物有關。不可轉讓提單的靈活性較差,不受海牙規則的約束,但具有加快裝運過程的特點,其中之一是托運人保證提單上所列貨物在收貨港轉移給收貨人時是準確和完好的,但它并不一定規定檢驗到期。單據不必提交給目的地的收貨船長,但收貨人或收貨人必須證明其身份才能占有貨物。如果提貨單上注明了收貨人的姓名并說明了貨物的狀況,提單在默認情況下被認為是不可轉讓的。在不可轉讓提單阻止貨物轉讓給第三方的情況下,它們還具有其他限制性條款,它們更嚴格地控制著貨物的移動,并且被看到與可轉讓提單相比,不可轉讓提單更不實用。不可轉讓提單還有其他幾種形式,供某些國家和港口使用,可轉讓提單的主要優點是,當不同類型的托運人在海上、陸地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或者不同公司的空氣為了轉讓給第三人,可轉讓提單必須是清潔的,這意味著單據必須準確地表示所轉讓貨物的數量、質量和原產地。港口收貨公司或發貨人還應通過在可轉讓提單上蓋章和簽字,作為確認貨物與托運人在單據上所述相符的另一層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