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了聯邦法律,允許從捕鯨國進口。1946年,《國際捕鯨管理公約》設立了國際捕鯨委員會,作為一個負責保護鯨魚種群和發展捕鯨業的監管機構。國際捕鯨委員會被批準將瀕危物種列為受保護物種,建立不受捕殺的鯨魚庇護所,設定捕鯨限制和捕鯨季節。這些標準是成員國在純粹自愿的基礎上采用的,反映了成員國對鯨魚物種的關注。
座頭鯨是國際捕鯨委員會試圖通過教育和外交行動拯救的一種物種。在國際捕鯨委員會成立的頭20年里,國際捕鯨委員會委員會支持積極捕鯨,這導致一些鯨魚物種的數量進一步下降。有證據表明,許多國家嚴重低估了捕鯨量。一些估計表明,僅在蘇聯,就有超過46人死亡,上世紀70年代,隨著鯨魚種群數量持續下降,瀕臨滅絕,拯救鯨魚運動在全球引起了極大的關注國際捕鯨委員會向國際捕鯨委員會施加壓力,要求其宣布暫停所有商業捕鯨活動。1982年,國際捕鯨委員會宣布從1986年開始禁止所有商業捕鯨活動,但一些科學、生存或文化捕鯨行為除外。盡管禁令自2008年起仍然有效,但一些國家,包括冰島和挪威在內,已恢復捕鯨活動。國際捕鯨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通常在5月或6月舉行。會議地點在成員國之間輪流舉行。會議由科學、技術、財務和行政四個小組委員會舉行,這些會議為下一年制定了規章制度,并審查了有關鯨魚數量和管理的最新資料。1992年,為響應國際捕鯨委員會延長暫停捕鯨的期限,幾個國家成立了一個替代組織,北大西洋海洋哺乳動物組織國際捕鯨委員會(NAMCO):這類國家反對禁止捕鯨,自NAMCO成立以來,一些成員國已經恢復了捕鯨活動。關于南美洲捕鯨組織成員國的捕獵是否嚴重消耗了人口,沒有確鑿的證據;因此,它們與國際捕鯨委員會的規定沒有直接沖突,也沒有被允許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捕鯨委員會一直受到骯臟政治指控。美國,一個主要反對捕鯨的國家,通過了聯邦法律,允許從捕鯨國進口,如果有證據表明它們正在對居民造成嚴重傷害,這項立法受到一些國家的憤怒指責,指責美國欺凌執行反捕鯨政策。相比之下,日本這個主要支持捕鯨的國家向一些國家提供了外援,以換取它們加入國際捕鯨委員會并支持日本的立場反對捕鯨的國家認為這是可鄙的,并將其與購買選票相比較。由于國際捕鯨委員會的目的是維持鯨魚的數量在可持續的水平上,他們并不是主要的保護機構。法規是通過投票決定的,因此,決定國際捕鯨委員會指導方針的是各成員國的立場。隨著鯨魚數量的回升,國際捕鯨委員會暫停捕鯨的可能性會引起鯨魚保護機構的極大關注,在該組織的年會上,挪威是少數幾個繼續允許漁民捕鯨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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