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通常收集在有特殊標記的容器中,然后進行焚燒,以防止疾病的傳播。一般的危險廢物焚燒系統有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主燃燒室保持極高的溫度稱為回轉窯。固體廢物和液體廢物都放在回轉窯中,回轉窯緩慢旋轉,以確保廢物的所有部分都被徹底燃燒。下一部分稱為加力燃燒室,它被保持在更高的溫度下,用來分解各種氣體和霧化液體中的化學鍵。理想情況下,這些化學鍵將與燃燒室中的氧氣發生反應,形成無害的化合物,例如二氧化碳和水。
危險廢物焚化爐。危險廢物焚化系統的第三個主要部件稱為空氣污染控制系統(APCS)廢物通過加力燃燒室后殘留的任何殘留固體顆粒或其他潛在危險物質被降低到政府機構或其他監管機構規定的水平。在危險廢物焚化過程之后,固體殘留物仍留在回轉窯底部。收集并經過分析以確保其不含任何有害物質。在將其放入危險廢物填埋場之前,對其進行進一步處理,以盡可能消除其潛在的有害污染。與許多不同的處理方法一樣,危險廢物焚燒是一個危險的,有時是無效的過程。有許多不同的規定,通常由政府或運行焚燒爐的組織制定,以確保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理。例如,如果發現固體殘留物含有仍然具有實質性危害的物質,則需要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殘留物。不遵守法規,特別是政府制定的法規,可能會導致嚴重罰款或更嚴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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