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日與贖回可贖回債券有關。本質上,贖回日是債券發行人贖回債券的最早日期。贖回日期與可贖回債券的到期日不同,因為贖回日發生在債券發行的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到期日之前的某個時間點。 商人豎起大拇指表示,贖回日的...
                    
                    
                        贖回日與贖回可贖回債券有關。本質上,贖回日是債券發行人贖回債券的最早日期。贖回日期與可贖回債券的到期日不同,因為贖回日發生在債券發行的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到期日之前的某個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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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豎起大拇指表示,贖回日的一個特點是,在債券發行人可能提前行使期權之前,必須先具備某些條件贖回。首先,當利率下降時,贖回日期可延長至債券持有人。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債券發行人的最佳利益是聚集債券,按舊利率兌現,然后立即以新的更低的利率發行新債券。這有助于債券發行人,因為原始債券的利息支付僅在贖回日兌現。從長遠來看,債券發行人最終將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少的利息。債券持有人也可能有興趣接受贖回日,即由債券發行人提供。雖然兌現贖回日意味著投資收益將減少,但也意味著獲得了一些利息收入,收益可以立即再投資于另一種債券或其他類型的投資。一般來說,圍繞債券的條款和條件將包括債券發行人可以行使的最早贖回日期的信息。例如,條款可以規定,對于20年期債券,發行人保留在十年后發行贖回日的權利。投資者應始終了解作為任何債券發行一部分的贖回日的規定請記住,僅僅因為債券發行帶有與贖回日期相關的規范,這并不一定意味著發行人將在任何時間點行使贖回日。除非有合理的財務理由來調用贖回日期,債券很可能會一直有效,直到到期日都能獲得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