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A規則是美國的一項金融法規,當有合格的機構買家參與出售時,豁免限制性證券的銷售登記要求。這項規則允許經驗豐富的投資者繞過為保護有意參與限制性證券交易的公眾成員而制定的法規投資市場,在某些情況下,允許限制性證...
                    
                    
                        144A規則是美國的一項金融法規,當有合格的機構買家參與出售時,豁免限制性證券的銷售登記要求。這項規則允許經驗豐富的投資者繞過為保護有意參與限制性證券交易的公眾成員而制定的法規投資市場,在某些情況下,允許限制性證券交易,從而增加股票市場的流動性。144A規則于1990年通過,作為對1933年《證券法》修正案的一部分,1933年是金融立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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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44A規則,人們在攀爬繩索,合資格的機構買家可在經紀交易商的協助下,直接在他們之間進行受限制證券的大額交易,而無須符合登記條件。參與該等交易的人須確認另一方或有關各方是真正合格的機構買家這意味著他們被認為經驗豐富,經驗豐富,能夠在不需要廣泛的監管保護的情況下做出復雜的投資決策,允許增加流動性,允許機構投資者更快地利用市場變化。144種證券的交易不允許其他類型的買家進行,由于缺乏知識和經驗,他們被認為有可能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這些買家被限制在監管更嚴格的證券市場,那里有更多的監管,與投資相關的風險也降低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督和監管美國證券市場,并密切關注欺詐和其他可能使個人投資者面臨風險的情況。該監管機構負責制定和執行保護投資者的政策,同時促進增長和美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像144A規則這樣的規則旨在通過使大型機構更容易從事大額投資來促進國內外貿易。除了監督交易活動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可以對個人投資者和公司進行審計。如果懷疑有未經授權的交易發生,它可以采取包括對投資者進行罰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處罰措施,例如被吊銷交易許可證或因違反刑法的部分規定而被送進監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保留了一些線索,目的是讓人們在交易員可疑交易和道德問題的案件中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