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實際申請的過程當中,將有著自己的一些申請標準,其實大多數的企業在進行申請的時候,要做自我評價的申請,看一下他們是否有資格進行高新企業的認定,當然大家可以通過互聯網來查詢一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資格信息,高新技術企業如何申請,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
高新技術企業如何申請?
1、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一般申報時間需要6-12個月的時間,一般當年申報即可取得證書,申請軟件著作權的期限為2-3個月,一般軟件開發類企業適用較多,其他企業可以酌情申請,但要確保與主業的相關性.
2、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即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等8大行業領域.
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應提供花名冊和相關證書,其中花名冊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專業、職稱等(統計的人員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為準),證書包括: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則上只需要提供部分證書,但部分企業會被要求提供全部人員的證書).
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需要注意的是,8大費用中,"其他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費用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總額.
高新技術企業如何申請?在申請的時候企業可以注冊登記,然后再提交相關材料,經過專家評審之后就可以認定報備,緊接著就有其他的系列流程.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公示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公示的過程當中,如果對高新企業提出了異議,就需要進行核心的處理,如果沒有任何的意義就需要進行備案或者是公告,還有辦法證書,那么企業在拿到高新技術認定證書的時候,一定要辦理稅收的優惠手續.
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如何申請第1批的申報時間?通常來說如果是電子申報的話,安排在每年的4月1日到4月28日,如果是紙質材料的受理時間安排在每年的4月1日到4月30日,第2批申報的時間安排在7月1日到7月29日之間.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首先得判斷是否屬于高新企業的領域,財務狀況等,要看具體情況,找專業的代理公司申報肯定是不難的,具體需要的資料挺多的,大概是下面這些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3)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首先得判斷是否屬于高新企業的領域,財務狀況等,要看具體情況,找專業的代理公司申報肯定是不難的,具體需要的資料挺多的,大概是下面這些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一定程度上,一部科學發展史,就是人類在好奇心驅使下不斷向前探索的歷史
拉薩高新區(柳梧新區)科技企業創新券
實施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創新財政投入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推動創新服務需求方和供給方有效對接,為駐區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更多創新服務,進一步完善區域創新服務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強化實施創新驅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37號)、《關于加快推進拉薩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拉政發〔2017〕226號)及《拉薩市柳梧新區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科技企業創新的一種手段,是推動創新服務需求方和供給方有效對接的一種途徑。拉薩高新區雙創辦(以下簡稱“雙創辦”)向企業發放創新券,企業向中介服務機構購買創新服務時,用創新券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中介服務機構持收到的創新券向雙創辦兌現并獲得一定的服務補貼。
第三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資金來源由拉薩市“兩創”切塊資金和本級財政資金解決。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設立拉薩高新區科技企業創新券領導小組,成員由委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企業創新券的政策研究、研究確定企業創新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雙創辦。
第五條雙創辦具體負責企業創新券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以及企業創新券的申請受理、資格審查、發放等具體工作。
財政局具體負責創新券資金的撥付及項目績效考核。
第三章 支持對象
第六條 企業創新券的支持對象包括:
(一)在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二)為新區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創新服務的中介服務機構,中介服務機構需達到以下標準:
1.注冊滿兩年以上,注冊在拉薩高新區(柳梧新區)的企業優先;
2.必須具有為企業提供對應服務的專業能力與相關資質,并具有從事該類服務兩年以上的業務經驗;
3.要求全職員工10人以上,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5人以上;
4.遵紀守法開展生產經營等活動,近兩年未受到各級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三)以上所說中小微企業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執行。
第四章 使用范圍及形式
第七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限用于高新區企業向中介服務機構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包括研發、試驗測試、科技金融等費用(詳情見附件)。
第八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采取電子券形式,有效期為1年,當年可申請的創新券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申請的創新券額度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核定,結果四舍五入后取整,核定比例如下:
每年度符合補貼要求的業務合同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過90%的比例核定;
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過60%的比例核定;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過30%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部分,不再予以創新券補貼。
第九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限于申領企業自己使用,不得轉讓、買賣。
第五章 申領與使用
第十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的申領程序:
(一)雙創辦發布科技企業創新券資助通知,明確企業創新券的發放、使用范圍和使用比例等有關要求;
(二)企業通過“拉薩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mcliuwu.com)提出創新券申請,由雙創辦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將科技企業創新券(電子券)發放至企業在“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上的賬戶。同時企業將紙質版申請資料提交雙創辦備案。
第十一條 企業創新券的使用程序:
(一)企業在“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上選擇需要購買的創新服務產品并提出購買申請。
(二)中介服務機構與申請企業在線下商定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費用等相關事宜后簽訂服務合同書,并將服務合同書上傳至“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
(三)雙創辦對服務合同書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中介服務機構按照服務合同書約定為企業提供相應創新服務。
(四)服務完成后,企業在“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上使用創新券向中介服務機構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
(五)所有使用創新券的服務項目完成后進行績效考核,如績效考核不達標,該服務機構不再享受創新券使用權。
第六章 兌現與要求
第十二條 為鼓勵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創新服務,雙創辦對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給予服務費用一定比例的補貼,補貼經費主要用于對提供服務的團隊進行獎勵。補貼比例為每筆創新券合同總金額的10%,每年每家機構獲得的補貼不超過100萬。
第十三條 企業創新券的兌現程序:
(一)中介服務機構按照服務合同書要求完成相關服務后,將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上傳到“高新區雙創服務平臺”,雙創辦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服務證明材料的審核,并給出審核意見。
(二)中介服務機構根據審核意見,在規定期限內將企業創新券兌現額度和申請服務補貼的紙質證明材料提交雙創辦。
(三)雙創辦負責對中介服務機構提交的紙質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后報財政局,由財政局每月集中撥付科技企業創新券兌現額度及服務補貼。同時將科技企業創新券使用及撥付情況匯總表上報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 科技企業創新券原則上每個月兌現1次。
第十五條 中介服務機構提交的企業創新券兌現和服務補貼資助證明材料包括:
(一)科技企業創新券服務項目兌現匯總表,包括服務企業名稱、服務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和服務時間等。
(二)中介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書復印件,提交時要審查服務合同書原件。
(三)服務產品收費情況的有效證明材料(包括中介服務機構向企業開具的購買服務的發票等)。
第七章 罰 則
第十六條 對通過科技企業創新券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注銷其持有的企業創新券,追回騙取的資金,3年內不給予財政補貼項目和財政資金支持,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高新區雙創辦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3年。
編 輯:白 瑪 文 章
拉 薩 市 高 新 區 雙 創 服 務 中 心
識 別 二 維 碼 關 注 我 們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