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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商標查詢。根據客戶提交的商標及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給予專業的查詢,依據查詢的結果,給予客戶需申報商標注冊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議,最大限度降低商標被駁回的風險。
第二步:申請注冊。
①申請報標階段:當天上報商標局 當天返回商標局報送清單;②商標局審查階段:形式審查通過->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實質審查;③初審公告、核準注冊階段:實質審查通過->初審公告->異議期->核準注冊。
申請注冊商標的時間:
1、商標局大約3個月左右發出受理通知書;
2、商標局在10個月內給予審查通過商標予以初審公告
3、初審公告期3個月;
4、商標注冊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6個月左右;
5、除商標局在9個月內初審公告通過審查的商標和初審公告期3個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時間均為預估時間,由于商標局審查方面的特殊原因,可能個別商標注冊完成時間有所延遲。
注冊商標的方法有兩種,1、去商標局申請,但是很麻煩,流程很多。2、可以去找代理機構,這個方法是最便捷的,全程交給第三方幫你辦理。我個人知道的代理機構商城有中港星商城、天貓商城等
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
2.《商標注冊申請書》可以以紙質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3.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4.臺灣地區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并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時,應當適用臺灣地區申請人專用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5.《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商標注冊申請書》所附填寫說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期刊證、辦學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
3.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不能作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1.《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2.申請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國籍。
3.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四)商標圖樣
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1份商標圖樣。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經營者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經營者的身份證;
⑵營業執照。
2.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簽約人身份證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⑵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申請人為除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之外的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的,應當以其在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
1、商標注冊費 300元
2、商標設計費 不定
3、商標代理注冊費(非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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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程序 · 申請前查詢:商標在申請前一般需要到商標局進行查詢、檢索。從而盡量避免申報的商標因與注冊(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駁回,(商標查詢是建立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的。創意、構思商標,應當遵守《商標法》關于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注冊條款的規定,并盡量避免與他人在同一類上的商標近似)。 · 設計商標:按照商標應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的要求,設計、制作商標圖樣,可以委托事務所設計。 · 填寫書件(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等內容應按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如實填寫,商品/服務項目應按照商標局公布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提交材料、交納費用、上報商標局。 2.應提交的材料 · 加蓋申請人公章或自然人簽字(蓋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二份,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由事務所打印報送商標局)。 · 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登記證)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二份。 · 商標圖樣七份,指定顏色的,需要供著色圖樣六份、黑白稿一份(在5×5cm~10×10cm之間)。 · 申請人物肖像作商標的,應附上經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申明文件。 3.費用 · 每一申請注冊商標的費用為1800元(含上繳商標局的規費和代理費),限定一類中的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10個以上,每超過1個,另加收150元。 · 每一類文字商標的查詢費用為200元(一個工作日)。 3.注冊程序和時間 · 目前,一件商標報送商標局后,在4個月左右會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經初步審定并公告,再經過3個月的異議期,正常被核準注冊大約需要2年左右的時間。 4.注意事項 · 商標局在對申請注冊的商標進行審查的過程中,隨時可能下發限期回復、補正的法律文書。為便于溝通,及時回復官方來文,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及《商標注冊證》,如申請人的具體聯系人、電話、地址發生變化時,請立即通知事務所。
你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企業申請 企業普通商標申請注冊需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的產品/類別和服務項目;(分類提供,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 (企業名義加急商標注冊需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10個以內產品(類別提供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 另:快遞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在空白處蓋上公司公章;空白a4紙兩張在“左下角”蓋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個人申請 個人名義普通商標申請注冊需提供:(個人加急和個人普通需提供資料一致)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個體戶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 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二、個人合伙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三)合伙協議。 三、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簽約人身份證;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經營者的身份證; (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六、對于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七、普通商標注冊申請時間為18個月,但是按照實際情況,商標注冊時間一般為2-3年。(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初審為9個月,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般為14個月) 八、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瀛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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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地區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大數據報告
徐凱、吳佳棟、周吉
我們通過Alpha軟件、無訟網站選取了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內 2016年至2018年8月間的45份假冒注冊商標罪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裁判文書,從被告人的情況、侵犯注冊商標類別、假冒注冊商標數量、犯罪數額、犯罪持續時間、律師辯護情況等多角度進行分析,揭示假冒注冊商標罪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部分審判規律,以期對相關案件的辯護工作有所啟示和借鑒。
一、案件事實的情況
1.1主體情況
1.1.1前科劣跡情況
據統計,45個案件中共有被告人87名,其中有前科劣跡的3人,占比為3.4%。
1.1.2共同犯罪情況
據統計,45個案件中共同犯罪的13件,占比為28.9%;在13件共同犯罪案中,區分主從犯的6件,占比為46.2%。
1.1.3單位犯罪情況
據統計,45個案件中單位犯罪的6件,占比為13.3%。
1.1.4審前羈押情況
據統計,在81名自然人被告人中,審前被羈押的25人,占比為30.9%。
1.2犯罪行為情況
1.2.1侵犯商品種類
據統計,45個案件中,假冒注冊商標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類別的情況如下:
假冒箱包、服裝和鞋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20件,占比44.4%
假冒數碼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2 件,占比 4.4%;
假冒洗護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2 件,占比 4.4%;
假冒嬰兒用品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2 件,占比 4.4%;
假冒白酒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12 件,占比 26.7%;
假冒機器設備類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5 件,占比 11.1%;
假冒其他產品的注冊商標案件 2 件,占比 4.4%;
1.2.2侵犯商標數量
據統計,45個案件中,侵犯商標數量分布如下:
同時假冒 1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14 件,占比 31.1%;
同時假冒 2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7 件,占比 15.6%;
同時假冒 3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13 件,占比 28.9%;
同時假冒 4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4 件,占比 8.9%;
同時假冒 5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5 件,占比 11.1%;
同時假冒 6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1 件,占比 2.2%;
同時假冒 18 種注冊商標案件有 1 件,占比 2.2%;
1.2.3犯罪金額
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為 5 萬以上 25萬以下的有 15 件,占比 33.3%;
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為 25 萬以上 50 萬以下的有 9 件,占比 20.0%;
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為 50 萬以上 100 萬以下的有 12 件,占比 26.7%;
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為 100 萬以上 500 萬以下的有 7 件,占比 15.6%;
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為 500萬以上的有 2 件,占比 4.4%。
1.2.4犯罪持續時間
據統計,45個案件中,犯罪行為的持續時間分布如下:
犯罪行為持續 6 個月內即被查獲的案件為 18 件,占比 40%;
犯罪行為持續 6 個月至 1 年內被查獲的案件為 11 件,占比 24.4%;
犯罪行為持續 1 年至 2 年內被查獲的案件為 5 件,占比 11.1%;
犯罪行為持續 3 年以上被查獲的案件為 11 件,占比 24.4%;
1.2.5贓物查獲情況
據統計,45個案件中,未查獲贓物的案件為9件,占比20%。
一、定罪量刑的情況
2.1法定量刑情節
2.1.1自首或如實供述
據統計,87名被告人中,有79名被告被認定為具有自首情節,占比為90.8%。
2.1.2立功
據統計,87名被告人中被認定為立功的一共6人,占比為6.9%。
2.1.3共同犯罪中區分主從犯
據統計,在13件共同犯罪案件中,區分主從犯的7件,占比為:53.8%。
2.2主刑量刑情況
據統計,在81名自然人被告中,有56人被判處緩刑,緩刑率為69.1%。
2.3刑事訴訟持續時間(從第一次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至一審判決書落款日止)
持續 6 個月以內的案件為12件,占比26.7%;
持續 6 個月至 1 年以內的案件為 22件,占比 48.9%;
持續 1 年至 2 年以內的案件為 9 件,占比 20%;
持續 2年至3年以內的案件為1 件,占比 2.22%;
持續 3年以上的案件為1 件,占比2.22%。
一、辯護的情況
3.1出庭辯護率
據統計,87名被告人中,有律師出庭為其辯護的有67人,辯護率為77.0%。
3.2具有借鑒意義的辯護思路
3.2.1對于已經制作完成但尚未附著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產品其價值計入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的證據是否充分。
3.2.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使用行為”是否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
3.2.3被害人在相關商品上使用注冊商標是否超出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范圍。
3.2.4被害人在掌握涉案侵權產品的相關線索后為取證購買侵權產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應否計入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
3.3辯護律師需要注意的法律條文
3.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 關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同一種商品”的認定問題
名稱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認定為“同一種商品”。“名稱”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商標注冊工作中對商品使用的名稱,通常即《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中規定的商品名稱。“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關公眾一般認為是同一種事物的商品。
認定“同一種商品”,應當在權利人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為人實際生產銷售的商品之間進行比較。
3.3.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 關于尚未附著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產品價值是否計入非法經營數額的問題
在計算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侵權產品價值時,對于已經制作完成但尚未附著(含加貼)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含加貼)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產品,如果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該產品將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其價值計入非法經營數額。
3.3.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
3.3.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制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本解釋第三條所規定的“件”,是指標有完整商標圖樣的一份標識。
3.3.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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