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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企策通--項目申報服務平臺
每年山西省都有許多高企申報無法通過,有專家分析了去年高企沒有通過原因,下面我們逐一來分析聽聽專家怎么說:
01 共性問題
1、上傳的附件材料錯誤。如A企業的材料卻出現B企業的內容2、企業上傳的附件材料內容模糊不清。如企業財務數據、發票等模糊不清。3、企業上傳的附件材料不齊全。上傳材料的時候遺漏,導致材料不齊。
02 十二個附件存在的問題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1)未提交承諾書或者承諾書未簽字蓋章;(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封面未簽字蓋章;格式上明確要求簽字蓋章,請各企業務必重視!
2、營業執照(1)未上傳營業執照,或上傳其他企業的營業執照;(2)已更名企業,但未上傳工商變更證明材料;
3、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1)知識產權類型、獲得方式、權屬人等不符合要求。僅限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2)知識產權證明材料不全。證明材料需包括知識產權證書、專利摘要、繳費證明;(3)Ⅱ類知識產權重復使用。企業申報時Ⅱ類知識產權要填寫未重復使用說明,2020年該部分內容并入《企業信用承諾書》。(4)偽造知識產權證書。(5)國網、省網知識產權填報不一致。如知識產權數量、類別、獲取時間等無法對應;針對知識產權的要求,已取消獨占許可和三年限制。
4、科研項目證明材料(1)科研項目證明材料存在矛盾。科研項目證明材料之間要有對應性,注意時間上的邏輯關系;(2)科研項目證明材料不完整。證明材料應包括立項決議、項目計劃書、結題報告,已結題項目需提供結題報告。
5、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1)科技成果是否在近三年轉化存疑。無法提供科技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知識產權都是申報當年轉讓的,導致成果轉化邏輯存疑。(2)部分企業提交了以技術訣竅為依據的科技成果轉化。
科技成果應以知識產權為主,不能以技術訣竅為依據;2020年申報高企的企業應該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同時科技成果應是以知識產權為主,請企業在申報前做好相關材料的準備。
6、研發組織管理相關證明材料(1)部分企業研發組織管理相關證明材料內容雷同;(2)少數企業研發組織管理相關證明材料出現其他企業名稱或內容;(3)少數企業研發組織管理相關證明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企業應借申報高企的機會,健全完善企業本身的制度。
7、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1)部分特殊行業未提供相關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部分醫療行業企業,建筑行業企業需要提供相關資質證書。
8、人員情況說明(1)部分企業上傳的人員證明材料不全(2)科技人員花名冊沒有崗位信息(3)科技人員崗位與實際不一致(4)職工總數和科技人員數與申報材料矛盾(5)所有科技人員上年度工作均未滿183天人員情況的部分材料應該能如實展示企業的科研力量,請企業如實完善。
9、專項審計(鑒證)報告(1)專項審計(鑒證)報告出具時間有誤。2020年研發費用應是2017年、2018年、2019年這三年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并且需要和科研項目相對應。(2)專項審計報告審計意見錯誤。如易出現意見少寫、漏寫、錯寫情況;如研發專審是對三年研發費用的審計,但審計意見里只寫了其中一年。(3)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不完整。如掃描或上傳時遺漏;(4)專項審計報告簽字蓋章不齊全。明確規定需要簽字蓋章。(5)出具專項審計(鑒證)報告的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6)企業提交的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不符合要求;(7)研發費用歸集不合理。如企業在以前年度未做相應研發費用輔助帳制度,未合理規劃;(8)研發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中的研發投入數據和財務審計報告、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相關數據相差巨大,且無合理說明;專審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對應數據,能從側面反映出企業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是否合理,人員是否齊全等一系列潛在問題,請企業務必重視。
10、財務審計報告(1)財務審計報告注會簽字蓋章不齊全;(2)企業提交的財務審計報告不符合要求;(3)企業提交的財務審計報告不齊全;(4)企業未提交財務情況說明書;
(5)財務審計報告中的營業收入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相關數據相差巨大,或財務審計報告上年末數和本年初數相差巨大,且無合理說明。
11、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1)企業提交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齊全;(2)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完全未歸集研發費用;(3)企業提交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符合要求;(4)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有涂改痕跡;
12、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中介機構相關證明材料(1)中介機構營業執照上面反應的成立時間不滿三年;(2)提供的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證明材料和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人數證明材料不齊全;(3)未提交中介機構聲明總結,高企申報材料復雜,且邏輯關系前后環環相扣,應該是事實為基礎,切忌造假,有特殊情況需要解釋的,附情況說明,企業一定要深度參與材料收集和撰寫。最后企業負責人要參與材料審核和把關。
溫馨提示:
2020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第二批申報6月30日截止,太原市、綜改區等的截止時間更早在6月15日,所以準備申報的企業一定要趕快抓緊申報,以免錯過時間,還得再等一年。
高新申報時需要準備的材料復雜繁多,需要注意的事項也較多,企業可咨詢企策通的高企專家,爭取通過高企認定,拿到高企補助。
企策通是山西省首家線上大數據自測項目申報服務平臺,平臺專注為企業提供國家、省、市政府扶持資金申報服務,為企業提供實時的政策信息推送,政策智能匹配,政策解讀,項目申報,幫助企業取得知識產權,政府資金扶持,榮譽資質認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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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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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條件 申辦者在辦理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前,應是取得了"工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預核準"或已有營業執照的企業,其注冊地址必須在中關村科技區域內。 符合《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的規定: (一)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四)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五)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并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說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范圍: (一)電子與信息技術 (二)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 (三)新材料及應用技術 (四)先進制造技術 (五)航空航天技術 (六)現代農業技術 (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 (八)環境保護新技術 (九)海洋工程技術 (十)核應用技術 (十一)與上述十大領域配套的相關技術產品。 二、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 封面 2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申報材料一覽表 3 高新技術企業審批表 4 高新技術企業批準書(封面) 5 主要登記項目 6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登記表 7 股東意見簽署單 8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9 知識產權證明 10 目技術文件(必備其一):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技術合同 11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 12 高新技術企業專職科技和管理人員名單 13 專職人員(含法定代表人)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14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5 企業章程復印件 16 統計財政初始登記表 三、注意事項: 申請通過以后,請按照網上要求準備相關文件,補充有關簽字、加蓋公章,連同相關附件一律按a4紙張大小,一式一份裝訂成冊,另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兩份復印件,辦理有關手續。 ps:可以打電話問問:82022548、82022203,這是一代理公司,也可以讓他們辦。最重要的條件是你們公司的注冊地址要在中關村科技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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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聯合發布了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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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研究,現將落實《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并發〔2018〕24號)文件“連續兩次、三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8月23日至8月29日)。如對公示企業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于2019年8月29日18:00前反饋至太原市科技局工業處。
聯 系 人:趙宗強
聯系電話:4225951
附件:
落實《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并發〔2018〕24號)文件“連續兩次、三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名單.pdf
太原市科技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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