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主要的就是一個字“懶”,乞討現在作為一種“職業”,無疑是非常輕松的,找個地點,往地上一坐,有時甚至連句話也不用說,就可以賺到錢,對那些不愿辛苦勞動的人來說何樂而不為?
再一個,這個職業是真賺錢呀!在一些大城市,特別是有外國人出入的場所,那些職業乞丐一天討個一千兩千的真不是問題,還能賺到外匯,我們經常看到報道,有些職業乞丐收工都換上光鮮靚麗的衣服,開寶馬奔馳去豪華消費場所。
還有就是現在的社會風氣,所謂“笑貧不笑娼”,你辛辛苦苦去打個工賺個死工資只能解決溫飽,朋友親戚都看不起你,看見都多得遠遠的生怕你借他錢,而你只要有錢,哪怕來路不正,人們也對你另眼相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也有一些職業乞丐是受控于別人的,這些人多數是從小被人拐賣到異地,被控制在一個團伙內,多數會被打斷手腳弄成殘疾人,成為團伙“大哥”謀利的工具,他們也屬于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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