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爭,是古代政治中的一個常見現象,歷朝歷代皆有分歧水平的黨爭。它們的影響也各不不異。孔子有云:“正人群而不黨,小人黨而不群”。但汗青告訴我們,黨爭并不是小人的“專利”,正人也會黨爭。在這一點上,宋代和明代給了我們兩種判然不同的“示范”。
宋朝:“廢法不廢人”
最能申明宋代黨爭的特點,要屬“慶歷新政”和“王安石變法”。
公元1043年,距離海說神聊宋建國已近90年,此時已履歷過對遼化和西夏數次戰爭的海說神聊宋,國力耗損嚴重;并且國內也呈現了饑平易近兵變,可謂“內憂外患”。
此時,名臣范仲淹標的目的當朝皇帝宋仁宗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針對那時軌制上的各種短處,提出鼎新辦法。之后,仁宗據此公布多條詔令,史稱“慶歷新政”。

圖1 范仲淹(989年-1052年)
因為新政直擊很多既得好處者的關鍵,所以“黨爭”的種子在一起頭就被種下,最終使得慶歷新政“無疾而終”。
為奉行新政,宋仁宗有意汲引夏竦擔任樞密使(全國最高軍事長官)。原本夏竦對新政并無幾多定見,但同為“鼎新派”的王拱辰、歐陽修、余靖等人對此果斷否決,最終夏竦未能如愿。就此,夏竦徹底站在了“鼎新派”的對立面。
跟著新政的推進,鼎新派與否決派的矛盾逐漸公開化,斗爭也日趨激烈:先是歐陽修上書求全譴責御史臺官“多非其才”;做為還擊,監察御史梁堅彈劾與鼎新派魁首范仲淹關系緊密親密的兩位大臣,最終使得范仲淹和御史臺長官王拱辰先后辭去官職,以示對同僚的撐持。在這之后,黨爭進一步“進級”:前文提到的夏竦使人竄改手札,誣稱鼎新派官員的行為是“伊、霍之事”。這個“殺人誅心”之舉令鼎新派中堅范仲淹和富弼深感驚駭,二人隨即辭去朝中職務,出朝巡邊。
持續不竭的黨爭,使得變法無疾而終:僅在新政實施的一年之后(慶歷四年),范仲淹就被罷去參知政事(副宰相)之職,富弼也于同日去官,二人均被改任為邊撫使,遠離朝廷。在這之后不久,鼎新辦法被盡數拔除,“慶歷新政”就此落幕。

圖2 王安石(1021年-1086年)
與“慶歷新政”比擬,“王安石變法”更具有代表性。
宋神宗熙寧年間的此次變法可謂將“黨爭”的特點表現得極盡描摹:朝中幾乎所有官員都選擇了“站隊”,而因為神宗力挺新法,“變法派”一起頭便占有上峰。
跟著新法的推進,否決派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御史中丞呂誨上疏彈劾王安石,神宗拒絕回答,前者就自請出朝;知諫院范純仁上疏進犯王安石變法亂度,神宗未置能否,范純仁也果斷告退;元老重臣富弼稱病罷相;司馬光上書無果,本家兒動要求到洛陽修《資治通鑒》;蘇軾、蘇轍上書述說變法之弊,成果蘇轍被貶河南,蘇軾自請離京出任杭州通判。可以說,否決派的官員無一破例都分開了中樞朝政。

圖3 司馬光(1019年-1086年)
明朝:“身與名俱滅”
有明一代,“黨爭”可以說貫串始終。
在明太祖朱元璋期間,“黨爭”的苗頭已經閃現。那時,隨朱元璋打全國的人中,以淮西人居多,而朱元璋自己也是淮人,故明朝成立后,這批人大都封公列侯,身居高位。環繞此中的焦點人物、韓國公李善長,形當作了朝中的淮人權要集團。
因為身兼功臣和皇帝同親兩重身份,在建國后,李善長任左丞相,位列朝中第一。在他之后,由其同親胡惟庸繼任為相。在他們先后掌權的十幾年中,因為淮人集團的架空,使得非淮人官員很難執政中安身。如同為朱元璋親信謀士的劉伯溫,因其為浙東人,所以自入朝后就備受打壓:劉伯溫的才調和功績在一干功臣中并不算差,但因為淮人官員從中作梗,在封功臣時其只被封為誠意伯,而淮人身世的李善長則被封為韓國公。

圖4 胡惟庸(?—1380年)
因為李善長的教唆,僅僅在洪武四年,劉伯溫就辭職歸里,自此遠離宦海。但這還沒竣事:因為之前朱元璋在標的目的劉伯溫征詢丞相人選時,后者沒有為李善長說好話,由是李善長記恨在心,之后借故革失落了劉的俸祿。顛末連續串的沖擊,劉伯溫不久便憂憤當作疾,而此時淮人集團的胡惟庸借機派大夫為其診治,但蹊蹺的是,劉伯溫在此后一個月便病故了。由此可見,即便遠離政治,淮人權要依然不愿放過本身的仇敵。
到明代中期的嘉靖、萬歷二朝,“黨爭”正式登場。先是嘉靖時,以內閣首輔嚴嵩為首的“嚴黨”和以內閣當作員徐階、高拱為代表的“清流”之間的爭斗:那時嚴嵩結黨營私、大舉貪污,“清流”官員借此不竭進犯“嚴黨”。而嚴嵩也沒閑著,他操縱勢力,先后羅織罪名殺戮“清流”魁首夏言、仇鸞。在嚴嵩掌權的二十余年里,“清流”對其的進犯也從未遏制:沈煉、楊繼盛等先后上疏彈劾嚴嵩的罪狀,但都未能當作功,反遭嚴嵩讒諂致死。

圖5 嚴嵩(1480年-1567年)
明末,“黨爭”之勢達到顛峰。先是在萬歷皇帝立太子的問題上,浙人身世的“浙黨”官員馴服萬歷的設法,而聞名的“東林黨”官員上書否決;對此,其他黨派又群起進犯“東林黨”。由此,在環繞太子人選的問題上,各派官員爭斗長達20余年之久。
明熹宗時,“黨爭”又演化為“內朝”和“外朝”之爭。因太監魏忠賢為司禮監秉筆寺人,得以參預機要,又提督東廠,能肆意羅織罪名、把握官員生殺大權,故環繞其身邊敏捷形當作了一個集團,東林黨人稱之為“閹黨”。因魏忠賢得熹宗信賴,故其執政廷表里勢力滔天、隨心所欲,對其趨炎附勢者川流不息,甚至稱其為“九千歲”。見“閹黨”擅權,廢弛朝綱,東林黨人起頭激烈進犯魏氏一黨:左都副御史楊漣上書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狀,被誣坐牢,后受盡酷刑慘死獄中;其余東林黨人如左光斗、魏大中等也因否決魏氏擅權而被坐牢熬煎致死。至此,“東林黨”勢力大為受挫,“閹黨”遍布朝廷,直到崇禎時才覆滅。
縱不雅宋、明兩朝的黨爭,前者多為純政見之爭(如變法派和保守派),且斗爭成果僅止于罷相、去官(遠離中樞);爾后者多以官員籍貫劃分撥別,同親之間彼此抱團,對于非本派者必加以打壓、架空,成長到后來釀成“為了爭而爭”,事事都要攻訐一番,并且相爭的成果可謂慘烈:掉敗者幾乎都被處以死刑,死于橫死。

圖6 魏忠賢(1568年-1627年)
造當作這兩種分歧場合排場的原因是什么
這就要說到兩朝的立國之本了。宋朝堪稱中國汗青上常識分子最幸福的朝代,宋太祖趙匡胤曾立下“不殺士醫生及上書言事者”的誓言并刻于碑上。是以,宋代對常識分子(士醫生)及其寬容,只要不是十惡不赦,并不會被施以科罰。即即是與君本家兒相爭,往往也沒有人命之虞,最多就是外方到處所,遠離朝政。這點從范仲淹和王安石的際遇上表現得最為典型。
而明朝就分歧了。明太祖朱元璋身世窮戶,對了于吏治的敗北有親身體味。立國后,更以酷刑峻法整頓吏治,對官員要求極為嚴苛,稍有貪腐行徑就會被處以死刑。而在看待大臣的問題上,他和本身的兒子明當作祖朱棣又為后宿世做了很欠好的示范:在處置胡惟庸、藍玉兩位功臣的案子上,受連累被殺的官員達四萬余人;朱棣在方孝孺一案上更是做出了“誅十族”的豪舉,連方孝孺的弟子、伴侶都沒有放過,前后共有八百多人被殺。由是,明代的黨爭幾乎都以人身覆滅為終局,掉敗者往往連人命都保不住。

圖7 朱元璋(1328年—1398年)
其次是長江流域的開辟。海說神聊宋時,江南的開辟已有規模,經濟、文化程度較高,但黃河道域也并未式微,且因為都城在開封,所以整個南海說神聊方的成長比力平衡。這點從海說神聊宋一朝名臣的籍貫上可見一斑:范仲淹為姑蘇人,王安石為江西臨川人,寇準為陜西渭南人,韓琦為河南安陽人。
到明代,長江中下流流域已經開辟得很當作熟,經濟和文化程度都蓋過了海說神聊方;加之南京是建國時的首都,故其政治、文化中間的地位一向不墜。自此,“金榜落款”者幾乎無一破例來自于這個區域:如歷任首輔的嚴嵩(江西新余人)、徐階(今上海松江人)、張居正(湖海說神聊荊州人),此中明末影響最大的“東林黨”、“浙黨”、“昆黨”更是集中于蘇錫常地域。這使得他們在文化不雅念上更輕易彼此承認,進而抱連合黨,配合進退。
文:愛影
參考文獻:《明史》《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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