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評估是指當持有的不動產符合政府機構制定的某些標準時,可能會對其征收的一種額外費用或稅收。這類稅收高于通常的財產稅,通常與某些特定類型的項目有關,這些項目最終會對這些項目產生一定的好處業主。特殊評估被用作...
特別評估是指當持有的不動產符合政府機構制定的某些標準時,可能會對其征收的一種額外費用或稅收。這類稅收高于通常的財產稅,通常與某些特定類型的項目有關,這些項目最終會對這些項目產生一定的好處業主。特殊評估被用作籌集資金的一種手段,用于為公共改善項目提供資金,這些項目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被評估財產的價值,造成這樣一種情況,即業主能夠以沒有這些改善措施的價格出售這些房產。

如果不動產持有量滿足以下條件,可能會對其征收特別評估標準。一個比較常見的例子,說明為什么要征收特別評估,與增加住宅區的公共改善設施有關。例如,如果一個縣或教區選擇建立一個污水處理系統,使居住在該轄區農村地區的個人享有與該地區城鎮居民相同的福利,征收附加稅可以作為籌集項目所需資金的一種手段。這樣做意味著不需要增加當地銷售稅,甚至不必增加房產稅。項目完成后,業主開始享受新制度帶來的好處,包括看到他們的市場價值屬性增加不同的國家以不同的方式處理特殊評估的過程。在美國,這類附加稅的目標區域被稱為特別評估區。為了使特定國家內的程序保持統一,市政當局和其他管轄區必須遵守為了使稅收合法化,通常情況下,必須提前通知居住在該地區的公民在即將到來的納稅期內征收特別稅,以便他們有時間做準備。特別評估作為年度財產稅通知的一部分出現并不罕見,特別稅的數額與標準物業分開列出,而標準物業是以評稅人對物業的估價為基礎的。另一種特別評估的方法包括發出所謂的特別評估債券。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和其他人都有機會購買債券,以獲得少量回報,以換取他們的財政支持。這種方法通常在使用特別稅資助項目受到限制時使用,有時在某些地區是首選方法,因為它確實避免了有時附加在另一種稅收形式上的恥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