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為了應對大蕭條對房屋所有權的影響,美國國會創建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該系統的目的是減緩止贖的數量,刺激建筑業,增加住房擁有量。成立了一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聯邦住房貸款委員會,負責特許經營以及監管儲蓄和貸款...
1932年,為了應對大蕭條對房屋所有權的影響,美國國會創建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該系統的目的是減緩止贖的數量,刺激建筑業,增加住房擁有量。成立了一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聯邦住房貸款委員會,負責特許經營以及監管儲蓄和貸款(S&L),成立了一家銀行,向成員機構提供低息資金用于抵押貸款融資。目前,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是由12家合作擁有的聯邦住房貸款銀行(FHLB)組成的政府資助企業,為8000多家成員金融機構提供流動資金來源

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的一個目標是刺激建筑業,由于抵押貸款不良,S&L行業爆發了一場危機。作為回應,國會于1989年廢除了聯邦住房貸款委員會,取而代之的是負責監督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的聯邦住房金融委員會。當時,成員擴大到商業銀行,除了傳統的儲蓄機構外,信用社和保險公司。1999年,《格拉姆-里奇-布萊利法案》擴大了農業銀行進入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的渠道,努力為農村發展提供資金。2008年,監管責任再次轉移,成為聯邦住房的責任同時監管房地美和房利美的金融機構

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旨在使更多的家庭能夠擁有住房。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被認為是政府資助的實體,因為它是由國會法案,該法案提供了一些有助于降低管理費用的好處,其中包括免除公司所得稅,免除債務工具的證券交易登記要求。這12家銀行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出售票據和債券籌集資金,它們又以低息貸款給會員機構,為抵押貸款提供資金。組成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的12家銀行分布在美國各大城市,銀行、儲蓄機構,歡迎信用合作社和保險公司加入所在地區的銀行,前提是它們符合一定的標準。例如,會員必須將其資產組合的10%用于抵押貸款,或被指定為社區金融機構。FHLB都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每一個都由自己的14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管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也參與了1989年國會制定的經濟適用住房計劃(AHP)AHP為購買、建造或修復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提供補貼,對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個人。12個FHLB中的每一個都必須以補助金的形式將其凈收入的10%貢獻給AHP。這些資金在競爭的基礎上分配給與當地非盈利組織合作的成員金融機構贊助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