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男女同性戀夫婦將民事結合視為使各地承認同性婚姻的良好的第一步。1989年,丹麥是第一個建立公民婚姻的國家允許男女同性戀者結成合法和持久的伴侶關系的聯邦法律。從那時起,許多其他國家和美國的一些州都承認同性戀夫婦有權"結婚"或在他們被授權的州或國家內簽訂法律上的合伙協議
丹麥于1989年頒布了第一部民事聯盟法一些有民事聯盟法律的國家包括挪威、瑞典、芬蘭、法國、冰島、英國、以色列和墨西哥,以及美國的一些州。佛蒙特州是美國第一個建立民事聯盟的州,其他一些州也效仿了。這些州包括俄勒岡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家庭合伙法
在許多國家,同性伴侶可能不領養孩子。并非所有的民事結合法都是平等的。例如,在丹麥,同性伴侶可能不領養孩子,盡管一方可以領養他/她的配偶的孩子。大多數民事結合的另一個巨大區別是,伴侶關系可能不會在其起源的州或國家之外得到承認。如果你是新澤西州的已婚夫婦,無論你是住在新澤西州還是去得克薩斯州旅行,你的婚姻和你所享有的合法權利都是一樣的。在民事結合或家庭伴侶關系中的人沒有這種特權去美國一個不承認民事結合的州旅行是不會保留他們的地位的。事實上,從聯邦的角度來看,美國聯邦政府并不把這種結合視為合法的或可移植的。這是那些尋求同性伴侶結婚而不是組建家庭的人反對民事結合的一個理由婚姻關系。婚姻關系并不等于婚姻,因為他們不會總是產生同樣的權利事實上,有些人把這些法律稱為種族隔離,旨在提供單獨但平等的特權,而這些特權實際上并不平等。為了創造更大的平等,一些州或國家可能只是簡單地提供同性婚姻。在美國這樣的地方,很多人確實把同性婚姻視為一種冒犯性的東西,并非常努力地反對同性婚姻。擬議中的禁止同性婚姻的解決方案包括增加憲法修正案,將婚姻定義為男女之間的婚姻不用說,有許多人大力支持同性婚姻,他們更希望看到同性戀夫婦享有與異性戀夫婦完全相同的權利和承認。許多男女同性戀者將民事婚姻法視為良好的第一步然而,一些人的估計還不夠,這些法律仍然存在問題的一個原因是,在許多國家,宗教感情可能直接反對同性戀。然而,這不應影響那些聲稱完全政教分離的國家,有證據表明,即使在政教分離的國家,宗教感情仍可能左右著有關公民結合或同性婚姻的決定
在大多數情況下,尋求民事結合的人是同性戀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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