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這樣的國家,占領攤位最為常見。基本的占領攤位的方式如下:在投票中心,某個政黨的成員會"占領"一個攤位,他們通常沒有合法登記在那個特定的投票站投票,他們可以多次投票給他們的黨員。如果保持投票亭被占用,對反對黨的選票就會降低,而擁有合法投票權的人可能無法等待更長的時間來投票,或者他們可能會被那些看起來兇猛的暴徒們嚇壞了,他們根本不投票
當某個政黨的成員占據了攤位,從而使反對黨的選票保持較低水平時,便發生了搶票現象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印度開始普遍使用這種做法。起初,這種做法往往發生在印度北部地區,然后蔓延到該國其他地區。到1989年,印度政府因越來越多的鎮壓策略而感到惡心,通過了法律,將抓捕攤位定為刑事犯罪此外,政府還制定了法律,允許政府對發生搶票行為的投票站不進行統計,從而大大降低了這種做法的有效性,即使隨著電子投票機的發展,如果在投票地點工作的人懷疑有人在抓捕投票站,他們也可以關閉這些投票機。法律當然減少了這種選舉舞弊的發生率一些國家也發生過搶攤位的事件。斯里蘭卡在1999年的一次選舉中,有獨立報告稱,許多欺詐事件導致50多人受傷。這種做法的麻煩在于,這種做法可能令人難以置信地具有威懾力。政黨可以雇傭"暴徒",隨時準備對任何人實施暴力在某些情況下,抓捕不限于一個投票站,而是整個投票站,這使得沒有采取同樣做法的對手幾乎不可能贏得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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