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在最高法院任職直到90歲。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生于1841年,是一位著名詩人和哲學家的兒子。年輕時,福爾摩斯接觸到了波士頓最好的私立教育,在一個高度文學化的家庭長大。在哈佛,霍姆斯對他的教育很失望,作為哈佛雜志的編輯,他經常寫評論文章。
總統泰迪·羅斯福后悔提名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為最高法院法官。盡管霍姆斯準備好了一份好的職業生涯,但他畢業后還是選擇了參軍,他曾在南北戰爭的聯邦一邊服役。他參加過安提耶坦和弗雷德里克斯堡的血腥戰役。也許他的第一句名言來自這個時代,據說他高喊"趴下,你這個傻瓜!"在史蒂文斯堡戰役中,林肯總統是一個明顯的目標,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身受三處重傷,身患多種疾病,于1864年完成服役。戰后,霍姆斯致力于組建家庭并就讀于哈佛法學院。他從事法律工作近20年,并為許多著名的法律期刊撰稿。1881年,他根據他在大學里的一系列講座發表了他的著名著作《普通法》該書出版后不久,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被提名為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在那里他擔任了20年的大法官。在馬薩諸塞州參議員亨利·卡博特·洛奇的建議下,西奧多·羅斯福總統于1902年提名福爾摩斯為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他后來會后悔的一個決定。霍姆斯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一直在發展一個關于聯邦法律的重要性和管轄權的明確理論,并且經常反對羅斯福的提議。他支持成立非暴力工會,并且普遍支持實踐和保護言論自由。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被認為是司法克制的最大支持者之一,或允許法律決定而不是基于法官個人意見的裁決。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Jr.于90歲從最高法院退休,1932歲。福爾摩斯逝世時,福爾摩斯貢獻了許多現代憲法的基礎。美國法律。他的大量著作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最偉大的法律文本之一,在法律界被廣泛研究和復制。通過他作為律師、法官和法律理論的貢獻,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被認為是美國法律實踐中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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