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專業人員在倫理上必然會質疑治療方案是否有助于患者。當倫理是一種應用的道德規范或衍生道德規范的方法時,這并不意味著所有人都同意。在大多數環境中,倫理傾向于首先界定什么是對的或錯的,并確定應用任何道德規范是否排除了某些人。早期美國憲法通過宣布奴隸不屬于一個人來做到這一點,婦女不符合公民資格,因為憲法制定者提出了一個問題,"什么是公民?"
警察應該有很強的道德操守。一般來說,任何涉及到某件事是對是錯的問題都是道德問題,這些問題都是在生命早期就開始的,可能會發現自己在道德上陷入兩難境地:從盤子里拿一塊餅干是否正確。為了確定排除的可能性,孩子還可能開始定義什么時候吃餅干是正確的,比如什么時候給孩子吃,或者媽媽什么時候不看。這個推理可以根據其他人對孩子選擇的反應來完善。什么時候文化已經界定,或多或少在一致,基本的倫理行為,仍然存在明顯的灰色地帶倫理學的一個完整分支叫做應用倫理學,主要研究熱點問題。一些最常見的倫理問題包括對婚姻的定義、生命開始的年齡、安樂死、個人權利與國家權利的重要性的質疑,這些道德問題經常被問到,有的是學生寫論文或辯論,有的是國家元首或其他試圖通過法案的人正式提出的。這些問題可能被錯誤地稱為道德問題,但它們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不同的道德規范導致了對立的道德規范。當潛在的道德遭到反對時,試圖從法律上或單獨地定義一個單一的道德規范是非常困難的。對某個特定問題的決定可以稱為倫理創造,但這與建立一種道德信仰是不同的,這樣的法律只會包含大多數人,絕大多數人仍然會感覺到倫理與個人道德的沖突。在專業組織中,必須建立類似的道德模式。例如,婚姻和家庭治療師,以及其他所有的咨詢師都必須問,有一次,"如果治療師和病人發生性關系,對他們有好處嗎?"?"最初,人們有時會問這個問題,甚至最著名的早期精神病醫生也不總是遵守他們的建議來避免這種做法。為此,由于這個問題仍然令人驚訝地普遍存在,專業組織制定了禁止這種行為的道德規范。同樣,在行醫中,許多醫生都遵守戒律,不傷害他人,這又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對病人進行無法挽救生命的治療是否有害?什么是醫療傷害?藥物可以結束病人的痛苦,卻讓他痛苦地死去,這是在傷害病人嗎?即使是在嚴格的職業環境中,普通倫理問題也有其深刻性,答案也可能是值得商榷的。基本上,不問共同的倫理問題是很難存在的。它們出現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選擇中。大多數人發現自己關心的是什么是正確的事情,通常。在本質上,許多人生活在一種不斷檢查行為的狀態中,他們認為這是違反個人和國家法律規定的道德規范的。有些人認為這些小小的檢查很容易做到,而另一些人則發現自己在正確的行為和道德觀念之間不斷地發生沖突。此外,面對諸如職業或法律規范之類的事情,許多人發現,道德觀念與規范是完全對立的,在這種情況下,經過自我反省,這可能意味著道德行為需要非法行為。
醫務人員應該遵守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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