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的風險管理通常是法律要求的。當承銷商審查計劃在公開市場發行股票或出售債券的實體的賬戶時,風險管理過程就開始了。承銷商負責決定這些實體是否有能力償還債務,以及股票購買的注資是否能使這些公司擴張和增值。投資公司可以拒絕承銷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IPO)和發行其他種類的證券,如果購買這些證券會使投資者面臨過高的本金風險。在許多情況下,銷售新發行證券的公司也會購買一些股票和債券,這意味著這些公司通常不愿意交易高風險證券。當投資公司決定繼續推出新證券時,資本市場風險管理過程的下一個階段通常涉及評級機構。這些機構雇用的代理人審查證券,并試圖衡量每種證券的購買者將面臨的主要風險水平。這些機構對股票和債券進行信用評級。低風險證券獲得最高評級,而高風險證券獲得最低評級債券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這些評級,所謂的垃圾債券的收益率最高,因為這些債券的發行人最有可能拖欠債務,將某些類型證券的可能回報與投資者面臨的本金風險水平進行比較。因此,資本市場的風險管理通常要求消費者對特定的公司或市政當局進行他們自己的私人研究,以確定他們是否愿意將自己的一些資金投資于這些機構。大多數人的決定是基于他們自己的調查結果以及經紀人和對證券評級機構的評估。在缺乏風險管理的情況下,投資者將無法確定從投機性證券中識別低風險投資。許多國家的政府監管機構經常對評級機構和經紀公司進行審計,以確保這些公司向消費者提供準確的風險然而,大多數類型的證券幾乎沒有本金擔保,這意味著資本市場的風險管理過程不足以消除投資者必須面對的所有投資風險。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