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申請新規出來了 你了解多少呢 國家版權局軟件著作權申請新規 1.申請人:(個人或企業)需要注冊實名認證,認證成功后可進行軟著加急申請,實名認證周期:1-3個工作日。...
請注意!軟件著作權申請出新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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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申請新規出來了
你了解多少呢
國家版權局軟件著作權申請新規
1.申請人:(個人或企業)需要注冊實名認證,認證成功后可進行軟著加急申請,實名認證周期:1-3個工作日。
2填報申請表前需要認證客戶手機號接收的授權碼,一表一碼。
3.著作權人需提前自己再官網上進行注冊用戶名并填寫著作權人真實信息。
4.需上傳證件復印件,注冊人身份證復印件,注冊人手持身份證正面照片。
5.聯系電話必須真實有效,屬于著作權人。
6.著作權人只能使用一個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該手機號碼只能認證該著作權人,不能重復使用進行注冊。
7.網報申請表需要注冊的手機號碼發送授權碼,注冊完成后按照認證流程完成認證過程,才能進行軟著申報。
備注:個人認證需要申請人手持身份證正面照片,格式:jpg,png,jpeg;
企/事業單位申請需要營業執照平鋪正角度照片。
注意:照片必須是高清的,如要在照片上添加水印。水因此:“僅供辦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各項申請使用”,不得添加任何其他字眼。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科技不斷創新,各類軟件在我們生活中都不可或缺,因此軟件著作權就顯得尤為重要。
什么是軟件著作權?
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軟件經過登記后,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申請材料
申請表、文檔、源程序、身份證明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好處
1.可以更好的宣傳自己的軟件產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軟件的著作權歸屬。
2.在進行軟件版權貿易時,將使您的軟件價值倍增。
3.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完成的時間以及著作權人。
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件產品,并可以出版發行。
5.可以進行軟件銷售的退稅,減輕企業負擔。
6.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研發擁有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
軟件著作權保護期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軟件著作權和其他專利的區別
首先聲明:軟件著作權不是專利!不是專利!!
其次,軟件著作權的申請時間比較短,像發明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時間都比較長,一般在一年左右。而軟件著作權基本上三個月左右就可以拿證,加急申請的話還能更快。
這一點對于搶占市場非常有幫助。
再次,軟件著作權的登記通過率相對較高,操作效率極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軟件著作權一次交費,終身受用,一直管到“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是不是很厲害?!
其他的專利類型都是要在一定期限內續費保管的,不然就會失效了。
有需要申請專利的我可以幫到您,可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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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歸國家所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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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屬于軟件開發者。
軟件開發者,是指實際組織開發或直接進行開發,并對開發完成的軟件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件開發,并對軟件承擔責任的自然人。如無相反證明,在軟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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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顯示未發表指的是軟件完成之后沒有投入使用、公之于眾。
在軟件著作權申請登記時,申請表中會有一欄發表狀態,選擇己發表,會顯示時間選框,可以選擇實際的發表時間,如果選擇未發表,時間選框就不會出現,證書上就會顯示未發表。
發表狀態:填寫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件公之于眾的日期。發表的方式包括:銷售和向他人提供復制件,以及網上發布、產品發布、為銷售目的的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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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現場 |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地區著作權法制發展研討會在深隆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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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由福田區人民政府、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主辦的“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地區著作權法制發展研討會”在深隆重舉行,逾三十名來自峽兩岸以及香港、澳門地區的專家、學者、實務界人士等受邀參與了本次會議。會議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平教授,深圳市福田區委副書記、區長黃偉與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葉衛平的開場致辭,以及溫州大學人文學院研究員、《羋月傳》作者蔣勝男關于著作權保護的發言下拉開了帷幕。福田區副區長江峰,福田區司法局局長馬曉歌亦出席了本次會議。嘉賓合影
本次研討會第一場會議主題為“兩岸四地著作權法修改現狀及相關問題”, 來自兩岸四地的專家學者在張平教授的主持下,分別簡要介紹各地區著作權法的現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平來自臺灣東吳大學法律系的專任助理教授章忠信介紹了近年臺灣地區著作權法的修法草案及其中的熱點問題,如“伴唱機條款”與“媒體盒條款”等,并分析了修法的原因及法律原理、社會需求對著作權制度的影響,以及臺灣地區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在著作權立法中不同的作用。香港大學法學院的李亞虹副教授回顧了香港的版權制度沿革變遷,并對當前香港版權法的修法進程及諸如版權審裁處、版權條例中涉及人工智能的相關規定等問題進行了評述。而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的易在成副教授則對澳門著作權從立法初期法律本地化的艱難到目前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概述,并著重介紹了澳門著作權法相比于大陸、香港地區、臺灣地區的顯著特點。接著,張平教授從《著作權法修改草案送審稿》及其修改稿的修法進展出發,講述大陸逐漸加快的修法步伐,與此同時,也點出了新型著作權法律問題日新月異的當前所存在之“大修難以平衡、小修難以周全”的現實困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平本次研討會第二場會議“人工智能主體資格認定與權利資格和保護問題”在章忠信助理教授的主持下展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孫國瑞對人工智能“是否是創作主體”“是否有創作行為”“創作是否受到保護”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回應,深入淺出地解析了這些問題背后蘊含的法理,并表示人類在承認法律的滯后性的同時也要有給予科技一定規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孫國瑞來自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的關文偉副教授,也認為版權制度隨著當代科技與貿易的發展而發展;在人工智能創作問題上,需要重新思考思想與表達的平衡問題。而來自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的何天翔助理教授,則從市場的角度出發,認為在商用數據庫的作品許可等方面,人工智能、大數據的著作權管理面臨市場失靈的問題,需要通過增加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或者新增專門條款等來規制;并通過分享東亞、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立法經驗,提出《著作權法》修改的一些建議。香港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候選人、寧波諾丁漢大學老師Ernest Southworth認為,人工智能在未來可能會超越人類的意志,目前在人工智能版權方面,世界上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相似的立場,但是我們還需要回到著作權的原點思考為什么創作、是否需要保護創作等基本問題。香港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候選人、寧波諾丁漢大學老師Ernest Southworth而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張宇樞從人工智能模仿繪畫風格的實際案例出發,探討人工智能創作的著作權權屬問題,并展示了學術界關于人工智能創作權益分配的若干種理論學說。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張宇樞第三場會議在在李亞虹副教授的主持下,圍繞“科技領域侵權規則設計”這一主題展開。大連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的陶鑫良院長向在場來賓分享了自己在北極地區組團游歷探險過程中團友之間關于所拍攝之照片著作權的授權模式,并由此引出“默認許可”的共享版權授權模式。
香港大學法律與科技研究中心的孫皓琛主任,則以谷歌圖書館將圖書數字化的案例為出發點,探討中美版權制度的差異,并認為合理使用應該充分考量公共利益。來自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張金平也從案例出發,以阿里云的案件為切入點,講述限制避風港原則原因,并且通過分析美國DMCA避風港原則的本質,探討復制權和傳播權的界限,為云服務提供商提出在我國適用避風港原則的一些建議。網易游戲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許潔則從實務的角度簡要介紹了網絡游戲的創作過程、表現形式、游戲元素及每個元素的保護方法,并認為目前司法實踐中將部分游戲依照類電作品保護是最合適的,但長遠來看,應考慮將游戲作為獨立的類別進行保護。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博士生田小軍,則對體育賽事直播和游戲直播中存在的直播節目可版權性存疑、直播權利類型劃分困難、廣播組織權無法涵蓋網絡等棘手問題,分別提出了解決路徑。
在易在成副教授主持的最后一場會議“著作權法中對科技發展的價值回應”中,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課程主任李洪江對澳門地區人工智能發展情況做了簡要的概述,并強調了人工智能與傳統主體的創作行為的差異,呼吁盡快對人工智能進行單獨立法或者特別立法。來自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歐洲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員顏晶晶,則對歐盟版權法的改革做了簡要的回顧,并對其中諸如新聞出版者權、版權過濾機制等熱點進行了評析,提出了關于我國著作權修法的幾點思考。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牟晉軍從實務的角度出發,介紹了金庸訴江南案的概況以及作為原告代理律師的維權思路,并提出在當前文學形式日益豐富,改編行為日新月異的當前,同人作品是否應該進行規制、應當如何規制等問題。西北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黃菁茹則通過“百度潑水視頻鬼畜”、“海草舞”的模仿惡搞,以及“面筋哥”的走紅等事件,探討短視頻的著作權問題,剖析了生活節奏加快和著作權授權低效之間的矛盾,提出對于碎片化著作權的保護、短視頻平臺責任等問題,并在參考時尚商品的商標保護及計算機軟件的開源保護之基礎上提出短視頻的幾點保護思路。北京大學-中國科協科學文化研究院研究人員肖藝能作為最后一名登臺展示的嘉賓,分享了如何運用法經濟學分析方法對大數據和個人信息設立財產性權利的必要性進行評估,以及立法模式的選擇問題,并由此探討了創設權利的社會成本、效益價值和多個角度下的保護模式。除此之外,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教授、臺灣大學工商管理系退休教授洪明州,深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香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黃煒杰,中細軟集團副總裁周林,香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劉詩蕾等專家學者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各大媒體也參與了本次研討會,并與其他學者一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地區著作權法制發展研討會作為匯聚來自大陸及港澳臺地區知名專家學者的國內頂尖學術研討會,旨在促進兩岸四地專家學者在著作權領域前沿問題的交流與合作。該研討會自2009年至今已連續舉辦十年,在海峽兩岸及香港、澳門地區著作權領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為完善兩岸四地著作權法律制度作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