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內地注冊商標在港澳臺使用還需另外進行商標注冊嗎
雖然港澳臺都是我國的一部分,但港澳臺有獨立的商標系統,所以在我國境內注冊的商標,到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使用的,需要另外再注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 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包括以中國為原屬國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及其他有關的申請。
第三十五條 以中國為原屬國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的,應當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營業所,或者在中國有住所,或者擁有中國國籍。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澳門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是7年,到期后可以續展,每次期限為14年。
···································^^····································
澳門商標有效期統一為7年
···································^^····································
澳門商標注冊有效期:7年。 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
商標注冊有效期自批準之日起計7年,之后每次續展7年,續展次數不限。續展申請應在注冊有效期最后6個月內提交并繳納續展費用。申請時需遞交文件1.授權書(公證)2.申請人確認書3.商標圖樣 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的程序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說到咀香園
廣東街坊再熟悉不過了
近日
兩個“咀香園”卻對簿公堂
這是怎么回事?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中山市法院審理的中山市咀香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山咀香園公司)訴澳門咀香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門咀香園公司)侵害商標權一案。
最終法院判定
澳門咀香園的行為
構成侵權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被判賠償中山咀香園13萬余元
中山咀香園公司成立于1990年,其商標于2007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2009年,中山咀香園公司的“咀香園”杏仁餅傳統制作工藝被認定為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生產的“咀香園(園)”及“咀香”系列產品多次獲得多種榮譽稱號。
▲中山咀香園
黃某及其親屬在澳門以“咀香園餅家”的名義經營多年,并在澳門的報刊等媒體宣傳稱該餅家創立于1935年。1997年至1999年期間,黃某在澳門申請注冊了多個用于第30類商品的含有“咀香”、“咀香園”、“咀香園餅家”文字的澳門注冊商標。
▲澳門“咀香園餅家”
2002年3月15日,澳門咀香園公司申請辦理商業登記,“咀香園餅家”在澳門共有14家門店。2016年底,中山咀香園公司發現,澳門咀香園公司委托內地一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的節目畫面中出現了“咀香園餅家”等標識。中山咀香園公司向中山市第一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澳門咀香園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50萬元。
澳門咀香園公司辯稱——
該公司的糕點產品沒有在中國內地出售,兩者產品的銷售市場也不同。澳門咀香園和中山咀香園公司沒有任何聯系,是兩家各自獨立完全不同的企業,澳門咀香園公司主觀上無搭便車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實施任何侵權行為,也不會造成市場的混淆。
最終中山市法院一審二審均認定
澳門咀香園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
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判決澳門咀香園公司
向中山咀香園公司
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費用3萬余元
以案說法
商標侵權不一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認為,中山咀香園公司注冊的14個商標經其多年宣傳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雖然澳門咀香園公司在澳門經營多年,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并持有“咀香園餅家”等文字的澳門注冊商標,但在糾紛發生時,該企業并沒有在內地注冊含有“咀香”、“咀香園”文字的注冊商標。澳門咀香園公司在內地播放廣告的行為,足以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從而侵害了中山咀香園公司的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
同時,“咀香”“咀香園”品牌知名度和聲譽的產生有著長期的歷史原因,中山咀香園公司與澳門咀香園公司都對該品牌聲譽的形成作出過一定貢獻。法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澳門咀香園公司主觀上有搭中山咀香園公司便車,攀附其聲譽的故意。而且澳門咀香園公司在廣告中已特別標注了該餅家為澳門企業,其使用方式符合我國內地法律的規定,應認定構成合法使用。
廣東高院認為,這起糾紛中,人民法院依照內地法律認定澳門企業構成商標侵權,同時兼顧品牌及商譽形成的歷史過程及現狀,認定澳門企業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于此案
你怎么看?
來源:中山日報、央視新聞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王曉曼
推薦閱讀
63年來首次,廣州,掂!
20歲女大學生發現自己被“克隆”了!更可怕的是……
小學生疑因作文被老師批"傳遞負能量"后墜亡 ,官方回應
19死172傷!
為了讓粽子口感更好,廣東一早餐店老板竟添加這種東西......
佛山警方通報!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