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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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廣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數量越來越多,光是廣州番禺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數量就高達519家!
雖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基本要求大致一樣,但如果通知沒有明文規定的潛在要求,你清楚嗎?比如,廣東企業注冊滿一年才能申報高新技術認定。都說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一定要多多了解,做好前期工作。
其他認定條件有:
1.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請。
2.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3.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今后高企認定不再設復審環節。也就是說,2010年通過高企認定,且2013年通過高企復審的企業,高企資格到今年終止,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2013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資格到今年終止,無需提交高企復審申請,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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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滿足一定的比例;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滿足一定的比例;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從事以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或者技術服務的企業(單純從事商品銷售的企業除外): 1、電子信息及軟件; 2、生物工程、醫藥及醫療器械; 3、新材料; 4、光機電一體化及先進制造; 5、環境保護; 6、新能源和高效節能; 7、航空航天; 8、現代農業; 9、地球、空間、海洋工程; 10、核應用; 11、利用先進技術、工藝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12、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研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易、工業設計等服務; 13、與上述領域配套的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適合深圳經濟發展特點的其它高新技術及其產品。 (二)高新技術產品是指屬于《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并符合以下條件的產品: 1、符合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或者經地級市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企業標準; 2、經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質量合格; 3、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深圳注冊一年(一個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知識產權歸屬明確,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1件以上;b、實用新型2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件以上。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8%以上。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6%以上。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4、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5、具有完善良好的生產、技術、財務等管理制度。 6、具有相應的研制、生產條件及產品質量保證措施。 7、企業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遞交的材料真實、可靠。 二、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一)企業網上填報《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窗口初審收件; (三)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 (四)市科工貿信委和市財政委對評審通過的企業進行會審,會審通過的企業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相關機構進行調查后給出相應結論; (五)討論通過后由市科工貿信委和市財政委頒發《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三、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一)紙質材料內容要求 1、《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驗原件)或者法人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國稅、地稅務部門審核蓋章的企業上繳所有稅款的納稅證明,其中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報告須由市財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市財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可登陸市財政委網站或科工貿信委網站查詢)。(專項審計報告應當明確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比例、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比例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比例,包括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技術性收入明細、高新技術產品利稅明細、開發經費支出明細(包括研發用儀器購置明細、原材料購置、元器件購置、模具開發費、試驗測試費、研發人員工資及費用等)、研發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明等科目。) 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可根據實際情況按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提供:(一)提供原件;(二)審計報告復印件上加蓋原審計單位印章和原審計注冊會計師簽字(蓋章)。 4、知識產權方面有關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5、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者入網證;對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的復印件;若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6、企業有關管理制度(如:生產、技術、人員和財務等管理和保障制度)。 四、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數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申報。 五、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受理機關 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六、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關 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委員會。 七、證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科工貿信委、財政委公章),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 八、法律效力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研發資助等深圳市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和措施。 九、年審 無年審,但企業應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 具體資料可參見
首先得確認企業在哪個省,哪個市,哪個區,比較各區的申報時間都不一樣,就拿深圳市來說吧,2018年共分三批申報! 2018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第一批受理新申報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報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報的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8月25日—2018年09月25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9月17日—2018年09月28日 (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不過高企在線提醒大家,2018年第一批申報現在才開始準備,是來不及申報了,所以要申報高新認定的企業,可準備第二批申報了,關注以上申報時間以避免錯過哦!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組織開展我省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結合我省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現將2020年高企認定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安排
2020年我省高企認定申報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簡稱“省陽光政務平臺”)開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次。
第一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
第二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0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0日。
第三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0日。
二、申報企業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請高企認定。
(二) 2017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滿不再復審,均須重新認定)。2017年認定為高企的企業,名稱或注冊地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相關事項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請。
(三) 2018年、2019年認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滿,不得提前申請認定。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首次申請認定的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前,應分別按順序先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完成注冊審核,并激活賬號。申報模塊開放申報時間自2020年4月15日起。
2017年通過認定的企業,或者曾申請認定但未獲通過的企業,已完成注冊且地市已審核通過,不得重復注冊,須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并及時更新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的企業注冊信息。
1.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首次申請認定企業須于規定時間內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上注冊賬號,企業管理人員須憑本人手機號碼在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注冊個人賬號;登陸個人賬號后,通過“注冊企業賬號”功能,綁定企業賬號,上傳工商營業執照,核對并完善企業信息,系統審核通過后激活企業賬號。
2.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首次申請認定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須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注冊的單位名稱和注冊號必須與國家高企網一致。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時需填寫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管理員信息、主管部門、單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每家企業只能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注冊指引見附件1)。
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發生了工商更名,須在該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注冊注意事項見附件2)。
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存在多個注冊賬號,須及時報告地市科技部門,地市科技部門匯總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將注銷多余賬號,防止后續數據對接出錯。
(二) 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企業只需在省陽光政務平臺登陸填報高企認定申請資料。填報前確認在陽光政務平臺的企業名稱與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名稱完全一致,并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完成高企年報填報。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省陽光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應先在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三) 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市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地市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市、縣(區)核實企業申報信息,重點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科技活動人員、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情況、研發組織、申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一致性、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以及企業申報名稱是否與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名稱完全一致等開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門根據企業核查情況,出具推薦意見并推薦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對不推薦的企業,各地市科技部門要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批復并退回企業申報材料。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 申請材料類別和內容要求。
高企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
1.網上申請材料。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營業執照)。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2017~2019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2017~2019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2017~2019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2019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企業以前年度認定高企時所填報使用的Ⅱ類知識產權,不能再次填報。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產品檢測或測試報告、產品的核心技術先進性、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稅務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省陽光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的帶水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合訂成冊。
2.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送地市科技部門審核留存。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不能進入評審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 強化企業屬地管理。企業所在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聯動協同,充分了解掌握所在地企業的經營和創新情況,嚴把審核推薦關,持續提升高企認定申報質量。加快培育發展各類企業創新主體,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入庫培育企業向高企發展。充分發揮縱向協同管理專項切塊資金,統籌各級財稅政策資源,完善高企的創新政策體系,優化高企發展環境,培育標桿高企,加強面向高企的創新服務,匯聚創新資源促進高企高質量發展。
(二) 強化中介機構管理。省高企認定辦將運用部門共享數據、大數據比對等方式加強審計中介機構鑒證報告審驗、企業申報信息審核,不定期公布中介機構黑名單。各級相關行業協會及其主管部門,對涉及高企認定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提供高企認定咨詢服務的機構和從業人員,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開展執業檢查、政策培訓和行業自律教育,進一步敦促相關機構恪守從業準則,提升執業水平。
(三) 強化企業申報主體責任。企業應樹立自主申報的意識,將申報認定過程作為提升企業科研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契機和途徑,支持企業內部培養專業團隊和專職人員統籌高企內部管理和認定申報工作。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企業高企資格,追繳違規所獲的稅收減免、財政獎補資金,對涉及違法的,移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咨詢電話:許生 16301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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