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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策網,是中國首家科技型企業專業服務互聯網平臺。本平臺專門提供政府扶持政策資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線上輔助、政府扶持資金精準評估、具體項目申報信息查詢等專業化服務。
政府扶持政策資訊涵蓋了所有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區各級科技、經貿、工業信息化、商務、知識產權等扶持企業的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類政策信息內容,實現了各政府部門扶持企業政策的全方面覆蓋。
平臺服務系統包括高新企業認定在線服務系統、企業項目申請自動評估系統、項目申報查詢系統、貫標服務系統、知識產權系統、財稅規劃系統等等。
主要功能介紹:
1、項目申報評估系統
根據科技企業相關指標,智能評估出符合企業的項目申報報告。報告內容涵蓋科技企業所在的區(縣)、市、省、部委所有可申報項目。同時根據項目可行性,分可申報項目,具有較高的可行性項目、短期規劃可申報項目、長期規劃申報項目三類項目。
目的:企業可精準評估出可申報的政府扶持項目。項目申報不盲目、不隨意,可有的放矢,進一步提升項目申報的成功率,減少無謂的人力、物力、財力消耗,提高工作準備效率。
2、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服務系統
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服務系統包括高新企業自評系統、高新企業認定模擬申報系統及全國各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查詢系統。
①高新企業自評系統,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評估出是否符合國家高新相關要求,并自動計算出各項指標得分。可為科技企業國家高新企業認定前做有效的自我評判。
②高新企業認定模擬申報系統,是高新企業認定管理網申報系統相同的系統,填寫的相關指標時,如不符合高新要求,會自動提醒或紅色標識,且可避免前后數據不一致。可有效避免了因填報工作失誤導致申報工作不通過。
③全國各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查詢系統,可查詢全國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含認定時間及認定編號。
3、全國各地資助項目查詢系統
可根據關鍵詞,查詢全國各地的相關政府扶持企業的資助項目,且可點擊查看項目相關的條件和扶持力度等。
查策網始終秉承誠信至上、用戶第一的理念,助力企業健康發展。查策網依托于“中國政府資助信息網”,并在此基礎上改良、升級,于2018年正式上線。
中國政府資助信息網從2008年開始運營,以準確而權威的資助信息為依托,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全面的政府扶持項目資訊服務。
經過十年沉淀,查策網目前的企業服務量將近2000家,服務區域已從早期的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北京、東莞、惠州等地,逐步擴展到全國所有的三線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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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三)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包括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技術性收入明細、高新技術產品利稅明細、開發經費支出明細(包括研發用儀器購置明細、原材料購置、元器件購置、模具開發費、試驗測試費、研發人員工資及費用等)、研發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明等科目;申請服務型的還應提供技術服務合同和用戶認可或驗收報告。
當年成立的公司到申請時已達到申請條件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到申請前1個月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
(四)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入網證;對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的復印件;若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五)知識產權方面有關證明或可說明技術來源的相關材料(如:專利證書、專利授權使用證明、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作開發、委托開發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為了幫助評審專家了解情況,申報單位還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提交下列材料,對申報表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內容做進一步闡述:
(一)市級以上科技產品和技術查新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
(二)產品質量性能測試報告(開發軟件的企業需提供:該產品的軟件需求說明書、系統設計報告、測試報告和用戶試用報告等材料)。
(三)科技成果登記證書以及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
(四)用戶使用意見相關材料。
(五)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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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讀作者 金融監管研究院 外匯部;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個人轉發,謝絕媒體、公眾號或網站未經授權轉載解讀部分內容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發布了《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的通知》(上海匯發〔2020〕16號),在上海自貿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以下來源:外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的通知
上海匯發〔2020〕16號
上海市各銀行: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上海科創中心,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便利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現將《中國(上海)自貿區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操作指引》(詳見附件)印發實施,請遵照執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負責具體實施試點。各銀行應做好相關政策宣傳、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確保試點順利實施。
二、各銀行應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情況及市場主體對政策的反響,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報告重大和異常情況。
具體業務辦理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我分局聯系。
特此通知。
附件:中國(上海)自貿區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操作指引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
中國(上海)自貿區高新技術企業
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中國(上海)自貿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的批復》(匯復〔2020〕19號)要求,便利試點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試點區域是指中國(上海)自貿區。
第三條 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是指對注冊地在試點區域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工藝先進、市場前景良好、凈資產規模較小、全口徑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于等值500萬美元的創新型企業,可在所在地外匯局核定規模內借入外債,核定額度最高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
第四條 按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政策借用外債的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注冊在中國(上海)自貿區的非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政府融資平臺除外),成立時間滿一年(含)以上且有實際經營業務活動。
(二)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并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資格的企業。試點企業如為貿易外匯收支名錄內企業,貨物貿易分類結果應為A類。
(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企業,且擁有知識產權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1、擁有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I類知識產權不少于1件;
2、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等II 類知識產權不少于3件。
(四)企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60%(含)以上,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的60%(含)以上。
(五)近兩年無外匯違規行政處罰記錄 (成立不滿兩年的企業,自成立之日起無外匯違規行政處罰記錄)。
第五條 已獲批外債便利化額度的試點企業,不得再通過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或“投注差”管理模式借用外債。
第六條 試點企業按外債便利化試點政策辦理外債逐筆登記業務時,應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含企業基本情況、自身資產負債情況、擬申請的外債便利化額度、外債資金使用計劃、近兩年(成立不滿兩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無外匯違規行政處罰記錄的承諾、風險防控措施等)。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高新技術證書處于換領期的試點企業可憑相關證書延期證明材料辦理外債簽約登記業務。證書延期手續辦理完成后,試點企業應及時補交換領后的高新技術證書。
(三)借款合同正本和合同主要條款復印件,合同為外文的應另附合同主要條款的中文譯本。
(四)營業執照。如為2020年前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回執》。
(五)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六)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外債簽約登記業務時,試點企業應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除申請書、合同中文譯本外,其余材料原件驗后返還,外匯局留存復印件。
第七條 試點企業外債資金使用原則上應在經營范圍內真實、自用。若超出經營范圍用于境內股權投資,需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逐筆外債簽約登記后,方可結匯用于符合規定的股權投資(房地產投資、金融企業投資除外),且應在外債合同中予以明確;不得違反現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與試點企業經營相關且所投項目真實合規;所投資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證券投資。試點企業一年內未實際發生外債提款的,外匯局將取消其試點資格。
第八條 外匯局負責對中國(上海)自貿區內外債便利化額度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統計監測。對銀行和試點企業的外債便利化額度業務進行非現場和現場核查檢查。
外匯局可根據地區國際收支形勢及試點企業業務開展情況,對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實施宏觀審慎調控。
第九條 銀行、試點企業未按本指引及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試點業務的,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輕微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外匯局可約談相關主體、向其出具風險提示函。試點企業存在違規行為的,外匯局可取消其試點資格。
第十條 其他未明確事項,適用現行外債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負責解釋。
金融監管研究院解讀
外債便利化試點最大的意義在于:即便是外債額度不足的企業也可以憑借外債合同到外匯局辦理外債登記,額度可以超過全口徑跨境政策融資中凈資產的要求。
最高不超過500萬美元,按簽約日匯率,不用區分長期或短期。
(相比全口徑跨境融資,相當于短期外債、外幣外債也不用多占額度)
額度登記可以直接滿額申請,也可逐筆根據需求逐筆申請
申請便利化額度不能用框架協議,做外債登記和便利化額度申請時要用正式外債合同
獲批外債額度便利化的企業不再有全口徑或投注差外債額度(小企業以后做大可以退出便利化額度試點)
這對于處于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意義重大,因為這些中小微企業往往本身凈資產規模較小,從而沒有足夠的外債額度從境外融資。
上海符合條件的自貿區企業可在外匯局核定外債額度,最高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
企業注冊地在試點區域內(上海自貿區,也包括臨港新片區)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這是另一個關鍵的要求,也可通過上海市科委網站查詢企業名單輔助驗證。
(小編OS:銀行營銷的目標客戶名單在此,可以快點去查詢了)
如果還不是高新技術企業的,也可以爭取先入上海的培育庫,入庫培育企業可獲得一次性培育支持20至200萬元不等。具體要求見《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實施細則(試行)》(滬科規〔2018〕10號)。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根據2016年2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注冊時間、知識產權、研發人員比例、研發費用比例、高新收入比例、創新能力評價等方面的要求: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具體可至“上海一網通辦”網站辦理
辦理流程圖
申請材料
證書樣本
外債資金使用原則上應在經營范圍內真實、自用。若超出經營范圍用于境內股權投資,需到外匯局辦理逐筆外債簽約登記后,方可結匯用于符合規定的股權投資(房地產投資、金融企業投資除外),且應在外債合同中予以明確。外匯局登記后簽約情況表上會注明可以用于股權投資,銀行看到簽約情況表后可直接為企辦理相關業務。
不得違反現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與試點企業經營相關且所投項目真實合規
所投資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證券投資
大原則還是經營實需+防止投機(禁止炒房炒股)
上海的外債便利化試點同北京的試點一樣,允許外債資金用于境內股權投資,但如經營范圍內沒有“投資”字樣的,需要在外匯局逐筆辦理登記,并在外債合同中注明。還明確了不得投向房地產、金融企業。
不違反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則是2019年便利化十二條的要求,例如房地產企業、私募基金等情況雖然不在負面清單內,但很可能也需要個案溝通。
放開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債額度,體現了國家政策對科技創新的扶持,有利于解決其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一方面,由于境內外金融機構的風險偏好不同,放開外債額度可以更方便中小企業境外融資;另一方面,也為那些初創科技企業引入境外資金帶來便利。這些企業以往為了境外融資,往往需要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資再加VIE協議控制等方式將境外資金提供給境內實際運營企業使用,其過程耗時耗力,而且還可能面臨額外的稅負成本。
在外商投資法實施后中外資一致的背景下,由于外資企業在境外融資有著天然優勢,準入前國民待遇有可能變成“超國民”待遇。因此,也應當為境內企業境外融資提供更多的便利。今年以來,無論是各地的資本項目便利化擴大范圍,還是人行的全口徑參數調整擴大企業外債額度,再加上本次的外債便利化試點,都是朝著這一方向在發展。
而如今境外央行為了對沖疫情紛紛大幅放水,這也為國內企業的海外融資提供了更好的融資環境,能夠降低其融資成本。
目前廣東、北京等地都已開始外債便利化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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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國際形勢撲朔迷離,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企業都需格外小心,報名反洗錢與國際制裁線下研討會,與四位專家共同商討應對方案,防患于未然。
兩天時間 四位講師 七大主題
快速構建反洗錢與國際制裁防風險體系
反洗錢、反恐融資、國際制裁、現場檢查、客戶身份識別、互聯網金融反洗錢、國內外監管動態 法規 處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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