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書
權利要求書:說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該內容是指該發明的實質性技術特征。
說明書摘要:概括說明該發明(300字以內)。
說明書: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背景技術;說明本發明的目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該技術方案的達到的效果和優點;證明該效果和優點的相關實驗和數據。
專利申請人向專利局遞交上述文件后,即表明專利申請人正式提出了專利申請。專利局收到申請文件后,應當明確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通知申請人。
優先權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一種權利,即在申請專利或商標等工業產權時,各締約國要互相承認對方國家國民的優先權。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即為優先權日。
首先,說明書是一個技術性文件,是專利申請文件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申請專利的核心文件;其次,說明書是一個法律性文件,在實踐當中,說明書撰寫得好與差,將會影響到專利權是否能夠獲得。
說明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有用的背景技術、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發明的內容、發明的優點及積極效果、有關附圖及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及最佳實施方案。
為了清楚而準確地顯示請求保護的對象,申請人可就每件外觀設計提交不同角度、不同側面
或者不同狀態的圖片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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