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
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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