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
商標轉讓協議
轉讓商標應當向商標局提出申請。雙方簽訂好轉讓協議后,需到當地公證處進行轉讓聲明。這里有的客官可能要問了,那不在同一個地區的情況怎么辦呢?這個時候可以轉讓方單獨到公證處進行轉讓聲明,這樣也是合法有效的。前期材料準備好后,雙方需要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轉讓申請,不然商標權是不會轉讓到受讓方的名義下哦。
受讓方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眾所周知的,商標要通過使用才會產生價值。之所以《商標法》會有這樣的規定,原因還是希望各位把商標合理使用起來,不要因為自身商品質量問題來影響商標的品質。
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并轉讓。有的客官可能不明白為什么會有這樣一條規定,那不是轉讓的成本就會提高了?其實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就很容易知道了,如果類似商品上面出現類似商標,很容易造成混淆誤認,也不容易管理,所以才會有這樣一項規定,目的就是為了品牌的統一性。
商標品質的保障。《商標法》里面明確規定了容易混淆或者是有不良影響的商標不予轉讓。所以受讓方在購買商標時一定要注冊,商標的品質是否是違反法條規定的。有的商標可能是因為之前商標審查員的失誤而成功的,這樣去做轉讓商標局會對商標再次審核,如果違反法條規定,商標將會判定無效。
轉讓后不會下發新的商標注冊證。商標轉讓成功后,自公告日期受讓方享有商標專用權,但商標局不會再下發新的注冊證書。受讓方行駛商標權時,需要原注冊證和商標局下發的轉讓證明配套使用,所以在簽訂完轉讓協議后,轉讓方應當將注冊證交給受讓方。
商標權的穩定性。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后需要繼續使用應當進行續展。所以受讓方需要購買商標時,要注意商標是否有效。同時商標在有效期內還有可能被他人“撤銷三年不使用、無效宣告”等等,故受讓方應當了解清楚商標的穩定性,再進行轉讓申請。
以上是有關商標轉讓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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