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復印件
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申請所需資料:
1、需商標圖樣;
2、注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
3、身份證明文件:
A、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B、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商標注冊:
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標需要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標需要改變文字、圖形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注冊流程: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商標注冊特別程序: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發生矛盾、沖突或其他原因時采用的補救程序,并不是必經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標駁回復審、商標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等三個程序。
商標注冊證明的領取:
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一般在三個月內核發商標注冊證明,并郵寄給申請人。
未經注冊的商標,可以在生產服務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馳名商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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