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是一種法律名詞,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注冊商標享有使用某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的專用權,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都不得仿效使用。
商標注冊所用的材料。
以公司名義申請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個人名義申請的需提供個體戶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與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商標具體事宜 。由工作人員出具商標申請書及代理委托書,將由商標申請人簽字或蓋章;辦理申請交費,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注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注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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