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成長過程中的依戀類型可能會產生終生的后果英國心理學家約翰·鮑爾比于1969年首次提出依戀理論,他主要對兒童發展感興趣,通過他的研究,得出的結論是,當嬰兒感到害怕或無助時,嬰兒需要值得信賴和可靠的照顧者的關注和幫助,嬰兒不會感到受到保護或安全感,這些不安全感會影響他們與他人的社會交往加拿大心理學家瑪麗·安斯沃思擴展了鮑爾比的依戀理論基礎,并開發了一個被稱為"奇怪情況"的實驗"這是一個觀察孩子玩耍大約20分鐘的過程。在這段時間內,孩子的看護者會有系統地離開和返回。當照顧者在分離和團聚期間,他們會仔細觀察孩子的反應,看看他或她是如何做的
與孩子相處時間最長的人是他們所依戀的人四種類型的依戀。"安全依戀"描述的是孩子在看護者離開時感到焦慮,但在看護者回來時卻心滿意足。這種依戀意味著孩子信任照顧者。"焦慮-抗-不安全依戀"是指當照顧者離開時,孩子極度不安,但表現出抗拒或當照顧者回來并表現出注意時,生氣;這被認為是由于照顧者只在方便的時候才留心的結果。
經歷過情感創傷的兒童可能會因為渴望得到曾經的愛而變得更加依戀另一種類型的依戀是"焦慮-逃避-不安全的依戀",或者是一個孩子在重聚時似乎與他或她的照顧者疏遠而忽視了照顧者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照顧者經常不注意,孩子覺得互動對滿足他或她的需求是徒勞的。最后一種類型是"無組織的依戀",在這種情況下,當一個孩子與他或她的照顧者分開時,他或她會感到不安,可能會僵住,來回搖擺,甚至在團聚時撞到自己;如果孩子的護理者在孩子出生時經歷了嚴重的創傷并變得抑郁,那么他們最有可能有這種依戀正確的依戀。依戀理論的批評者經常說,沒有證據表明,孩子對他或她的照顧者的依戀方式會阻止孩子對朋友或情人產生依戀。批評家可能會相信不安全的依戀可能會導致一個人更加絕望地與另一個人形成安全的依戀,因為他或她永遠無法與照顧者一起經歷這種依戀。
依戀是指情感紐帶孩子和照顧者一起形成和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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