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通常被視為避稅天堂。要充分利用避稅港,可能有必要住在那里。例如法國摩納哥公國,只為合法居民提供稅收優惠。稅收優惠如此之大,以至于有一個小產業發展起來,為那些實際上不想在摩納哥居住的個人建立居留權。其他避稅天堂的例子是瑞士,在那里,外國居民可以與地方當局協商其稅收水平,海峽群島對外國收入不征稅,而直布羅陀本身對在直布羅陀沒有重大商業利益的公司征收大約200美元的統一稅希望通過將資產轉移到避稅港而獲益的個人必須意識到潛在的法律后果。雖然避稅港的銀行可能不會向客戶的國內稅務機關報告收入,客戶確實有申報此類收入的法定義務,這對美國公民尤其如此;盡管大多數國家的稅收以居住地為基礎,但美國只對公民征稅根據法律,不管美國人住在哪里,他們所有的收入都是,在美國納稅。不申報在國外獲得的收入可能構成逃稅。公司可以通過在那里設立合法總部來利用避稅港。例如,許多美國大公司他們的法律總部設在百慕大。除了稅收優惠,這為民事訴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護,也可能使公司規避母國的監管問題。離岸銀行一詞通常與避稅港互換使用概念,它們不是同義詞;離岸銀行只是位于個人母國之外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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