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政府根據保險公司的資本資產來限制保險公司可以出售的保單的規模和數量。這是為了確保他們能夠支付客戶提出的任何索賠。如果保險公司達到限額,它必須停止銷售保單,或者必須將其部分風險出售給再保險公司。再保險...
大多數政府根據保險公司的資本資產來限制保險公司可以出售的保單的規模和數量。這是為了確保他們能夠支付客戶提出的任何索賠。如果保險公司達到限額,它必須停止銷售保單,或者必須將其部分風險出售給再保險公司。再保險合同是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之間的協議,其中再保險人同意對某一類型或規模的保險單承擔全部或部分風險。

1842年,德國漢堡的一場大火摧毀了當地的保險業。1842年,德國漢堡的一場大火摧毀了當地的保險業。很明顯,傳統的保險公司無法處理重大的災難性事件,第一家再保險公司成立了。現在,再保險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運營。最大的兩家是位于德國慕尼黑的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和瑞士蘇黎世的瑞士再保險公司再保險是為保險人提供的保險。它也被稱為止損保險。原始保險公司可以用許多名稱來稱呼:分出方、原始或主要保險人或直接承保公司再保險條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在某些情況下,公司會簽訂合同,承擔超出原保險人設定限額的任何保險單的風險。例如,某一特定公司只能承保最高為100萬美元(USD)的商業保險單,然而,他們的客戶需要一份價值300萬美元的保單。保單可以寫在再保險公司承保額外的200萬美元。在其他情況下,再保險合同可以寫成比例保單。根據該計劃,再保險公司同意承擔直接公司對所有保單或特定種類保單承擔一定比例的風險。作為回報,再保險人將獲得為這些保單支付的保險費的百分之十,減去獲得業務的成本。書面成本包括支付給代理人的傭金和創建保單的間接成本。協議也可以這樣寫,即再保險公司只有在風險發生時才介入超過預定金額。這種傳訊被稱為非比例再保險協議。公司選擇參與的再保險協議類型取決于承保的保單種類以及主保險人的規模和資產再保險條約也是1887年俾斯麥促成的俄羅斯和德國之間的一項秘密協議的名稱。俾斯麥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德國的安全不受法國人的攻擊在這項為期三年的條約中,德國和俄羅斯同意在任何一方與任何第三國(法國和奧匈帝國除外)發生戰爭時保持中立。作為交換,德國承認俄羅斯在巴爾干半島的主權,并同意支持其對黑海的控制俾斯麥被免職后被允許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