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馬于1819年成為一個州,但直到1861年才采用國旗。1861年阿拉巴馬州的國旗是由一小群婦女在蒙哥馬利設計的國旗的一面是自由女神的形象,一手拿著劍,另一只手拿著一面只有一顆星星的小旗;"現在和永遠獨立"的字樣出現在圖的上方。另一邊有一條盤繞的響尾蛇和一株棉花植物,下面寫著"不要碰我"。這面旗幟有時被稱為分離公約旗幟或阿拉巴馬共和國國旗。大約在它被作為國旗使用一個月后阿拉巴馬州,一場嚴重的風暴破壞了它,國旗被摘下,再也沒有飄揚。阿拉巴馬州的第一面國旗被摘下后不久,該州選擇使用南部邦聯的國旗在官方場合,南部聯盟的第一面國旗或第二面國旗都會飄揚。1865年內戰結束后,這些國旗就被拆除了,阿拉巴馬州恢復使用美國國旗。阿拉巴馬州使用美國國旗1895年,阿拉巴馬州的第二面國旗最終被批準為阿拉巴馬州的國旗圖案,直到1895年,阿拉巴馬州的新國旗才被批準在所有50面國旗中,阿拉巴馬州國旗是設計最簡單的國旗之一。根據法律的規定,阿拉巴馬州的國旗是一個深紅色的圣安德魯十字勛章,放在白色的原野上。國旗上的顏色代表勇氣和純潔,而十字架則反映了阿拉巴馬州國旗設計的一部分盟軍戰旗。由于立法沒有規定國旗必須是長方形還是方形,因此可以雙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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