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南達科他州國旗反映了該州以前的昵稱";陽光之州。南達科他州國旗的每一個版本都在其設計中加入了南達科他州印章。1889年南達科他州作為美國第40個州加入聯邦之前就設計了這個州。南達科他州國旗的最初設計于1909年被采用。該設計由艾達·安丁·麥克尼爾,南達科他州的立法圖書館員。國旗是兩面的,一面是烈日,另一面是南達科他州的大印。1909年的國旗上,一個金色的太陽以藍色背景為中心。在太陽的上方,在其圓的弧線上,用金色字母"南達科他"刻在太陽下面在圓的弧線上,"陽光之州"是用金字書寫的。在太陽的背面,國璽印在深藍色的區域上。國璽由一個圓圈組成,圓圈中顯示著南達科他州的各種標志。將國璽的圓圈分為一條河,船在河上行駛。右邊河的盡頭,一個農民在犁地種地,遠處的牛在田里吃草,河對岸是一座冶煉廠,遠處是雪山在一個旗幟的圓圈的頂部是國家的座右銘:"在上帝的統治下,人民統治。"1909年的國旗一直是南達科他州的國旗,直到1963年。雖然仍然是一個流行的設計,到那時,立法者認為兩面都有徽章的國旗太貴了,無法制作。他們指出,當時幾乎沒有國旗,而且很少有人看到國旗飄揚。1963年的立法將國璽放在鋸齒狀太陽的中心,從而將兩種標志結合在一面國旗上新法案保留了1909年國旗作為官方國旗的地位。1992年,議會再次更改了南達科他州的國旗,將國璽下的"陽光之州"改為"拉什莫爾山州"。在這項立法中,1963年的國旗仍然是官方旗幟。目前,只有南達科他州的昵稱是"拉什莫爾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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