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界,"薪酬決定權"規則是允許股東有機會對公司高管薪酬方案進行表決的規則。這種規則并非在所有國家都有,但在那些有"薪酬決定權"政策的國家,可以是有約束力的,也可以是不具約束力的。非約束性的規則通常被批評者認為...
在企業界,"薪酬決定權"規則是允許股東有機會對公司高管薪酬方案進行表決的規則。這種規則并非在所有國家都有,但在那些有"薪酬決定權"政策的國家,可以是有約束力的,也可以是不具約束力的。非約束性的規則通常被批評者認為比較弱因為顯而易見的原因,

"薪酬決定權"規則允許股東對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進行投票。"薪酬話語權"背后的理念是,它是對公司高管的一種檢查。高管根據其工作性質,允許他們自己決定自己的報酬。雖然他們也對母公司負有信托責任,以一種能為股東帶來利潤的方式管理公司的財務事務,但獲取額外報酬的誘惑仍然很誘人,尤其是如果一位高管認為這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在"薪酬決定權"規則中,股東必須同意高管的津貼,就像公司的飛機一樣。如果一家公司必須遵守"說了算付"的規定,就必須允許股東就擬議的薪酬方案進行表決。這些包括薪酬,獎金和福利,如健康計劃、公司汽車、住房和其他福利。股東有時會驚訝地得知,高管可能會獲得可觀的福利,包括免費的體育賽事門票、使用公司飛機的機會,以及其他似乎與公司經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利益。股東可以認定薪酬不合理并投票否決如果該決議具有約束力,公司必須遵守投票表決,并調整合同條款,以滿足股東的擔憂。"薪酬發言權"背后的一個目標是,高管們會對特別大膽的薪酬方案感到緊張,并不好意思提交表決,這意味著他們將提出更為溫和和適當的一攬子方案,以獲得批準。在美國,"薪酬發言權"是針對參與為應對2008年金融危機而制定的問題資產救助計劃(TARP)的公司提出的術語之一,參與這項計劃的公司必須為股東提供投票的機會,以決定是否采納"薪酬決定權"的規定。不出所料,美國公眾對此表示高興,而企業則強烈抗議,一些公司決定不參與,以避免TARP立法中對薪酬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