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金代替"是一個術語,用于識別可能發生在股票交易中的特定類型的交易所。該特定策略可作為交易過程中涉及零星股份確認的過程的一部分,一種現金支付方式,伴隨著將全部股份轉讓給每個投資者。這種方法可用于許多情況,包...
"以現金代替"是一個術語,用于識別可能發生在股票交易中的特定類型的交易所。該特定策略可作為交易過程中涉及零星股份確認的過程的一部分,一種現金支付方式,伴隨著將全部股份轉讓給每個投資者。這種方法可用于許多情況,包括公司重組、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購、友好合并或收購,甚至是股票分割的喜事。

現金置換是一個術語,用于識別可能發生在股票方面的特定類型的交易所,因為它涉及到合并情況或另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購,現金替代法可用于安排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的投資者獲得新所有人的股份組合,并可能獲得現金支付的部分交換補償。這種方法通常用于補償投資者所謂的零頭股,或不完全等同于全部股份的資產。例如,如果確定某一投資者因收購或合并而有權持有新公司的200.5股股票,他或她將獲得200股新股票,并以現金補償0.50股,而不是保留一半股份持有。這種以現金代替的方法有時也用于股票分割。如果某一特定的分割導致投資者持有零散股份,發行人可以行使回購這些特定部分或股份的期權,向投資者支付現金。與其他情況一樣,投資者只要愿意,就繼續持有全部股份在以現金代替的情況下,確定公平的補償金額涉及評估所涉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向投資者發行新股之日,股票的市場價值將作為計算零碎股價值時使用的數字。計算完成后,將通知投資者,并根據現行的付款規定進行付款由于發行人正在有效地使用現金置換程序從投資者手中回購這些零星股份,投資者繼續保留全部股份,只要他或她愿意,但投資者賬戶不再反映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