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房屋抵押貸款中,有一部分被稱為讓與條款。本質上,讓與條款是一項協議,即如果現任業主選擇出售房產,抵押貸款持有人將能夠要求全額清償到期未付金額。有時稱為到期日出售條款,讓與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在抵押貸款違約的...
                    
                    
                        在大多數房屋抵押貸款中,有一部分被稱為讓與條款。本質上,讓與條款是一項協議,即如果現任業主選擇出售房產,抵押貸款持有人將能夠要求全額清償到期未付金額。有時稱為到期日出售條款,讓與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在抵押貸款違約的情況下,抵押持有人不會沒有付款,也沒有抵押品可要求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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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在實踐中豎起大拇指,當財產所有權從通常,抵押貸款公司只需為新業主開立一個賬戶,在新賬戶下延長抵押貸款期限,并使用部分資金償還同一房產上的先前抵押貸款。雖然這可能意味著時間很短,在兩個不同的業主下有兩個現有的抵押貸款,這通常不成問題。只要新業主的信用狀況使他或她有資格接受抵押貸款,整個過程可以在幾天內完成。轉讓條款在任何抵押協議中都不是一個不尋常的項目。事實上,它可能更難找到一個抵押貸款,不包括某種形式的這一重要的加速條款。讓渡條款實際上有助于保護房主和提供資金的機構。對于房主來說,抵押貸款中有一個明確的要求,規定了責任還清未償債務。這意味著在必須發生的事情上不能有誤解即使新業主支付現金購買房產,現任業主仍將負責償還抵押貸款。對于貸款人而言,此類加速條款有助于保護公司在物業和業主身上的投資。確保投資不會反過來失敗,有助于保持商業上的公司,并允許它繼續為其他需要貸款作為財產擔保手段的人提供服務。閱讀抵押合同中的讓與條款不應引起消費者的任何恐慌。只要該條款明確表明房主選擇的到期金額出售房產只是目前的未償金額,而不是其他一些數字,合規性應該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