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貨通知書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給擬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的文件。該缺貨函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一個機構——合規檢查與審查辦公室(OCIE)對此類發行的初步招股說明書進行審查后得出的管理合規性審查程序。...
缺貨通知書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給擬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的文件。該缺貨函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一個機構——合規檢查與審查辦公室(OCIE)對此類發行的初步招股說明書進行審查后得出的管理合規性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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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文包的商人,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的證券發行人,將有一份由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的發行初步招股說明書。在審查完成后的90天內,可以得到答復。如果沒有發現任何缺陷,通知注冊人這一事實的信函將被發送,而不是缺陷函。由于在幾乎91%的初步招股說明書中發現了缺陷,本次審查的一個更可能的結果是,將向發行人發送一份缺陷函,列舉此類缺陷并描述所需的更正。代替,或除了缺陷函,SEC還可以將發現的任何缺陷提交給州監管機構或自律組織(SRO)。此類缺陷包括財務信息不足和/或對招股說明書細節的澄清。缺陷函顯然會對發行公共證券,通常被稱為股票,因為這樣的文件會推遲發行日期,從而阻止注冊人在預期的日期獲得資金,也可能導致在收到止損單的同時收到止損單。因此,發行人應立即處理缺陷函,以防止在簽發過程中造成不便和代價高昂的延誤發送缺陷函是為了對初步招股說明書提出必要的問題,并確定對招股說明書的任何必要修改,以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接受指南。初步招股說明書的審查過程包括一份報告,包括背景信息和注冊人審查范圍、以往審查的任何不足之處、注意到的現有缺陷以及審查人和注冊人所做的工作。通常在證券首次公開發行(IPO)時發送,向注冊的共同基金和過去發行過證券的公司寄出的信用證較少,這些注冊人更熟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此類發行的監管規定。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注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財務透明度,增強潛在投資者對該公司誠實正直的信心。美國證交會成立于1934年,是投資者利益的重要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