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互換是指出售和收購兩種不同但相似的證券的策略。稅收互換通常作為利用現有稅法實現虧損的一種手段,這種損失可適用于特定納稅期內的整體納稅義務。因此,稅收互換是一種合法的稅收管理手段,使個人或實體在這段時期內...
                    
                    
                        稅收互換是指出售和收購兩種不同但相似的證券的策略。稅收互換通常作為利用現有稅法實現虧損的一種手段,這種損失可適用于特定納稅期內的整體納稅義務。因此,稅收互換是一種合法的稅收管理手段,使個人或實體在這段時期內產生較小的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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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豎起大拇指,創建稅收互換的過程相對簡單。首先,投資者將識別當前投資組合中已經下跌的證券。該下跌率必須將該證券的當前市場價格低于投資者最初支付的價格。其次,投資者將確定當前出售的證券。這種新證券必須與即將出售的證券相似,但不能是同一證券的不同份額。新證券的購買價格必須高于舊證券的銷售價格。通過出售下跌的證券并收購類似的更高價格的證券,以及在同一納稅期內進行兩項交易,投資者會產生一個可以在納稅時間到來時利用的損失。當按照現行投資法律進行時,這種為稅收目的造成的損失被認為是完全合法的。而稅收互換的過程看起來很有吸引力從表面上看,投資者有一個風險因素:首先,原來的證券可能會逆轉目前的趨勢,重新開始上漲,可能會超過最初的購買價格,這意味著投資者將無法從增加的收益中獲益,因為他或她不再擁有該證券第二,新收購的證券在短期內可能會出現螺旋式下降,造成的損失比投資者希望的要大,如果損失太大,可能意味著投資者的財務問題,從而使稅收互換的主要目的落空,投資者不得不進行損失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