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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國家和省市的眾多優惠政策,相信很多企業都想申請高企認定,那怎么申請呢?
第一步
企業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達到認定條件的要求。
第二步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第三步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簡稱認定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五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總體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注:(企業自選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具備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人員占職工全年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第四步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從專家庫中抽取至少5名評審專家(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 組成專家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合規性審查
審查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項目)、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等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2
獨立評價
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主要對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參照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報告、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等進行評價打分;
3
綜合評價
在各評審專家獨立評價的基礎上,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
注: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
1.認定機構應建立專家庫(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實行專家聘任制和動態管理,備選專家應不少于評審專家的3倍;
2.技術專家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財務專家應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從事相關工作10年以上并具備相關職業資格;
3.認定機構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并指定1名技術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 ,開展認定評審工作。
第五步
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 ,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第六步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第七步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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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應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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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如下: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 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 構進行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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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服務屬于2016年頒布的新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其新領域是: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注:其產品技術領域要細化到四級目錄,大家可以對照)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企業擁有1項發明專利或者6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6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6個植物新品種權。 (特別備注說明:①專利的所有權歸屬必須為公司,如所有權歸屬于個人,可通過轉讓或變更把所有權變為公司;②外商獨資或者中外合資的企業,只要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以上兩種企業都可以申報高企;③企業成立時間不滿三年的,至少要滿1年,才可以申報高企;④屬于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全額撥款的,不可以申報高企,如果是自負盈虧的,可以申報高企;⑤財務上由母公司控制,不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分公司不可申報高企,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企業的子公司可以申報高企;⑥稅務上屬于查賬征收的企業可以申報高企,稅務上屬于核定征收的企業不可以申報高企;⑦知識產權須與企業產品的關聯度要緊密。⑧商標與外觀設計專利不計算在內,1項軟件著作權等同于1項實用新型專利。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研發人員與相關科技人員總數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以內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d.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e. 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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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9〕2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高新區(濱江)注冊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和材料企業。政策申報所涉資金指發生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費用。
二、申報內容
根據《實施意見》的條款,申報內容主要包括:
(一)房租補貼。指與《實施意見》第一條所對應的項目。2018年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
(二)流片、IP、EDA工具補貼。指與《實施意見》第二、三、四條所對應的項目。
(三)首購首用補貼。指與《實施意見》第五條所對應的項目。
(四)技術服務平臺補貼。指與《實施意見》第七條所對應的項目。
(五)貸款貼息補貼。指與《實施意見》第九條所對應的項目。2018年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
三、有關要求
(一)項目申報以企業(含各類獨立法人單位)自愿為原則。申報材料(詳見附件)提交電子版及紙質蓋章版一式兩份,相關憑證材料原件需現場核驗。
(二)企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同類申請已獲各級財政扶持,不得重復申請。
(三)申報時間:2020年6月2日-6月23日
聯系人:區經信局信息化推進科 王方圓、張瑜,電話87702217、81187763。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2樓1237。
附件:2020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材料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信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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