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標權
因為喬丹體育覺得耐克侵犯了商標權,耐克使用了帶有喬丹的帶有喬丹的相關標識用于推廣,認為這是一種侵權行為,所以對其進行了起訴。
構成不正當競爭
喬丹體育認為耐克使用了帶有喬丹的相關標識推廣,已經構成了嚴重的不正當競爭,這讓喬丹體育從中受到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起訴了耐克。
后臺推廣關鍵詞
耐克表示目前在其官網上并沒有使用喬丹的標識,所以不構成侵權,但使用了后臺推廣關鍵詞,而喬丹體育認為這種后臺推廣關鍵詞仍然屬于侵權的行為,所以依舊選擇起訴耐克。
審判
目前,暫時還沒有進行審判,所以誰對誰錯暫時還沒有任何結果,雙方各執一詞,還待相關法律進行公證。目前來看,還是構成了一定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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