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凡是具有行醫前提的醫療機構必需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大夫也必需要有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中,不然就屬于不法行醫。
我國醫師法也有明白劃定:醫師只能在劃定的行醫地址劃定的執業規模內執業,若是醫師沒有在注冊的醫療機構行醫,也是屬于不法行醫的。
當我們碰到這一環境時,必然要標的目的本地的衛生監察部分揭破舉報,不要讓更多的人受到棍騙和危險。
我們在生病時必然要到證件齊備的診所或者正規病院,不要妄想廉價去那些黑診所,以免發生人身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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