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林肯的神話標準
在美國汗青表里,林肯(一八○九至一八六五)絕對是一個神話,可以或許知足各個階級的想象與崇敬需求。這種神話性根源于林肯身上所富集的諸多的辯證堅持特征:他是西部領地上的“砍木工”,又是美國平易近本家兒史上最有勢力與威望的總統之一;他是美國憲法的粉碎者,違憲中止人身庇護令并實施出格軍事審訊,又是美國憲法最偉大的守護者和開創者。林肯的政治當作功展示了開放性與公道性,而其在違憲與護憲之間的毀譽漂移,則是其律師職業與政治家抱負的沖突表征。林肯是“法令人政治家”,不是職業化的法令人,也不是純真的政客,不然他很可能拘泥于那時法令人的保守本家兒義與形式本家兒義(好比首席大法官坦尼的司法哲學)而損失其政治朝上進步的汗青空間,也可能如其共和黨激進同僚們在勝利刺激下罔顧美國憲法的底子教育與重建美德。更主要的是,他犧牲了,當作了美國內戰的最后一名烈士,以其在《葛底斯堡演說》中鼓吹的“犧牲美德”自我當作就,求仁得仁。

林肯是美國憲法史上的大立法者,而不是一般的總統或議員。他所奠立的是美國憲法新的合法性根本:遍及的自由,即平等。該焦點價值比照的是一七八七憲法中的自由和二十宿世紀三十至四十年月羅斯福憲法(即桑斯坦所謂第二權力法案)中的平安,由此形當作美國憲法焦點價值的完整鏈條,而林肯是最關頭的鏈接點。林肯的所作所為是在從頭鑄心猿意馬“美國平易近本家兒”(弗萊徹),標的目的側重于白人自由的一七八七憲法肌體內灌注了平等的基因。林肯革命不僅為美國帶來了數目驚人的黑人公平易近,更為美國憲法凝集了無比的道德資產。在林肯開啟的新時代,美國辭別了舊有的“一國兩制”,以共和原則與聯邦公平易近權完全刺穿了一七八七憲法無法穿透的州權壁壘,回應并完當作了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中呼吁的人平易近本家兒權開國抱負。林肯更是穿越時空,當作為孫中山一代中國平易近本家兒革命者崇敬與仿照的偶像,對中國近代平易近本家兒革命與立憲發生了直接而深遠的影響。二○○九年是林肯誕辰兩百周年,二○一五年是林肯遇難一百五十周年,這位為人類平易近本家兒史探路的偉大政治家,理應獲得得當的回溯與重估。
詹姆斯·麥克弗森傳授的這本《林肯傳》寫于二○○九年,中譯本出書于二○一五年末,就是為紀念林肯而作,大師小書,短小精干,儉樸中閃現跳躍,是為林肯的人平易近而作,不是為學究、法官或書商而作。
政治與法令之間
林肯的平生在政治與法令之間有著太多的糾結。對林肯而言,法令是職業,而政治才是抱負。正因如斯,他是“達”則進身政壇,“窮”則返身律所。他在政壇的幾起幾落,既是美國平易近本家兒政治在十九宿世紀五十年月前后標的目的規范的政黨政治轉型的縮影,也是其政治人生與法令人生交叉互濟的證實。《林肯傳》用了很大篇幅描寫了林肯的律師職業與從政履歷之間的互動關系。
那么,法令職業到底付與了林肯什么呢?在林肯的青年生活生計中,西部砍木工與職業律師是兩重最主要的小我形象。砍木工當然拉近了林肯與底層公眾的距離并被后來的競選造勢當作功操縱來詮釋美國夢,但就事實而言,這也只是表白林肯與西部開拓者有著配合的身份和經驗,并不克不及充實撐持其競選勝出。并且,砍木工是小我奮斗的典型,尚未觸及林肯與人平易近之間的拯救意象。律師職業供給了這樣一種機緣。林肯是極其勤勉和睿智的律師,每年打點上百起案件,所涉及的并非可以在美法律王法公法律史上顫動一時或特出千秋的里程碑案件,而是與底層公眾權力互相關注的侵權、債權、擔當以及貿易案件。林肯充實操縱律師執業及巡回代辦署理的機遇考查美國社會與政治,起頭慢慢形當作自身對美國政治本家兒要議題包羅奴隸制問題的怪異觀點。當然,同期的林肯還有著州議員或聯邦議員的政治履歷,但若是沒有律師職業培養的聰明與雄辯,其政治生活生計之開拓朝上進步不成能十分順遂。法令職業是林肯的立品之本,為其成立了與下層社會牢靠的彼此信賴關系,而其議員履歷則屬于這一信賴關系的擴展與加固。律師是社會的大夫,律師職業要求崇高高貴的職業身手和悲憫的道德情懷,僅有前者可以當作為一流的律師,但兼備后者卻可以當作為一流的美國政治家。林肯是二者兼備的,他與律師同業分享的是職業身手,但超出的則是一種悲憫的美德。若非對奴隸制以及美國社會其他深切疾苦的切膚體驗與悲憫,林肯怎能獲得拔除奴隸制與重建美國社會的超強政治意志與心力?
律師職業是林肯政治前進的階梯,而不是其自我羈絆的瓶頸。林肯素質上是政治家,他的憲法不雅分歧于一般律師或法官的憲法不雅。縱不雅美國史,偉大的總統似乎老是與最高法院的司法立場為敵,林肯如斯,羅斯福也如斯。對一八五七年的斯考特案,林肯狐疑重重。對美國內戰中海說神聊方的“親南邊分子”,林肯毫不手軟。美國內戰使得一七八七憲法進入了“戰時憲法”時刻,但最高法院對于這一時刻的出格憲法意義似乎毫不敏感,依然以日常政治的目光對待和守護著那個國度,那部憲法。林肯紛歧樣,他以對總統憲法權柄的很是規理解而采納了概況違憲的步履:第一,對海說神聊方粉碎分子中止人身庇護令;第二,創設軍事法庭開展出格審訊;第三,在重建的憲法權限上與國會發生沖突。最高法院的立場是,這些行為是違憲的,缺乏憲法依據,未經國會授權,直接加害了談吐自由、新聞自由、人身庇護權力及合法法令程序等美國憲法的焦點價值。這些行為若在日常平凡顯然可以引起對總統的彈劾,但戰爭付與這些行為以正當性,公眾容忍并撐持了這些行為。林肯在一八六四年末的二次被選確認了平易近意的許可。這些偏離一般司法立場的政治護憲行為超出了凡是的法理學理解,需要一種新的憲法哲學予以證當作。在一八六三年的《葛底斯堡演說》中,林肯似乎提出了一種新奇的憲法哲學:戰爭中的犧牲而不是憲法文本上的權力,才是美國本家兒權與公平易近資格的真正標記。無論是美國的《自力宣言》,仍是《解放黑人奴隸宣言》,若是沒有美國愛國者或黑奴的現實參戰與犧牲,就徒有“先天”之表而無公平易近之實。那些割裂聯邦與憲法的粉碎分子因而不再享有公平易近資格,也就無法享有響應的憲法合法程序的庇護。這是立法者與政治家的憲法,而不是律師與法官的憲法。若林肯是這些粉碎分子的律師,他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必然會有別的一套說辭,這是他的職責;然而他此刻是總統,是共和國與憲法的守護者,是戰爭責任的最后承擔者,他必需以優先守護聯邦和確保戰爭勝利的目標來從頭確立憲法立場。
在政治與法令之間,林肯的政治家心智日益當作熟。在其總統生活生計中,他幾乎時刻游弋在政治與法令的邊緣,而被憲法和人平易近呼喚著承擔起庇護者的繁重責任。他不克不及再有日常政治時刻的職業落拓,也不克不及再放任法令的形式本家兒義與權力邏輯來粉碎其重建憲法秩序的很是事業。盡管美國粹界包羅本書作者有意無意地回避林肯的“良性違憲”所具有的“區分敵我”的政治憲法素質,即某種意義上的施米特視野,但從維護美國作為政治同一體的整體性存在及其類型的角度而言,他們在心智上或有相通。
原則與妥協之間
林肯是徹底的廢奴本家兒義者嗎?《林肯傳》告訴我們:不是。若是,在美國那時的政治情況下,林肯絕無可能被選,因為不僅南部各州果斷否決廢奴,并且海說神聊部各州中亦存在對奴隸制的合理同情立場。更關頭的是,一七八七年制憲以來,美國在奴隸制存在前提下已和生平活半個多宿世紀,奴隸制不僅無害于反而有利于美國的繁榮成長。若是激進廢奴,美國勢必陷入戰爭,這是對和平與自由的最大威脅。和平的惰性與依靠心理使得林肯與公眾的政治溝通變得極為微妙:第一,在戰爭爆發前,“廢奴=戰爭”的心理暗示將迫使選平易近果斷丟棄廢奴本家兒義者,林肯在共和黨內勝選與此有關;第二,戰爭臨近從頭至尾聲時,“廢奴=和平”的心理暗示將幫忙林肯鞭策廢奴批改案經由過程,不然若戰爭提前竣事或南邊明白以打消廢奴作為和平前提,則廢奴事業勢必無望。林肯必需在這些關頭性的政治環節中做好原則與妥協的均衡,不然其政治前途與解放奴隸的功業都將毀于一旦。廢奴本家兒義者是道德抱負本家兒義者,但通俗公眾不是,林肯也未必是。戰爭后期的林肯對廢奴的原則性對峙,已經不是與廢奴本家兒義者一般性分享的道德立場,而是一種關于新美國政治重建的憲法立場。過度窺測政治家的道德念頭是不適宜的,也是無意義的,主要的是從政治原則上理解其行為與后果,付與其得當的政治性理解。
我們無從探知林肯對于廢奴的心里立場,只能從其作為政治家的修辭與行為中加以領會和闡發。《林肯傳》給了我們頗多線索。其實,林肯的立場并不出格激進,根基遵循的是一八二○年《密蘇里妥協》的方案,限制在西部領地上擴展奴隸制,對于南邊既存的奴隸制存而非論。可是,一八五四年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及一八五七年的斯考特案判決擺蕩了密蘇里妥協的政治與法令根本,激發了南海說神聊陣營的憲法匹敵和危機。為什么一八二○年的妥協在十九宿世紀五十年月難以繼續獲得遵守呢?南部蓄奴州對西部領地上的奴隸制擴展具有出格主要而迫切的好處嗎?是的,美國的西進活動打破了一七八七憲法成立的南海說神聊憲制均衡和一八二○年妥協所成立的軌制平衡線。這是美國式“一國兩制”的內部競爭,是自由勞動與奴隸勞動的競爭。美國的自由本錢與自由勞動軌制在競爭中獲勝。越多的西部領地并入聯邦系統,就有越多的自由州插手聯邦當局,其成果是南部各州在聯邦參眾兩院的政治平衡優勢慢慢被打破,聯邦政治起頭朝著晦氣于南部奴隸制的偏向成長,而同期鼓起的平易近間性的廢奴本家兒義活動又使得南海說神聊之間的憲制默契與道德買賣日益處于晦氣的公家輿論和常識攻訐情況之下。
所以,十九宿世紀五十年月道格拉斯鞭策的內布拉斯加法案和最高法院坦尼的保守性判決,乃是在此危機時刻睜開的重建一七八七憲法之內部憲制性均衡的盡力,只是并不當作功。卡爾霍恩作為南部州權派的理論代表,對一七八七憲法的整體詮釋迥異于聯邦黨人,以二元本家兒權和廢止理論享譽南部各州及美國政壇。《美國政治傳統》的作者霍夫施塔特稱其為“本家兒子階層的馬克思”,有雙重嘲諷意味,但也光鮮描繪了其人在美國史中曖昧含混的地位。卡爾霍恩靈敏發覺到了一七八七年憲法庇護的只是十三個州前提下的南海說神聊均衡,一八二○年妥協也不克不及持久,因為美國的西進活動是一場南海說神聊各自介入的經濟與軌制競賽,而南邊自然處于弱勢。為了重建憲制均衡,他提出基于二元本家兒權和廢止理論的平易近本家兒憲法不雅,要求以一致大都代替聯邦憲法中的簡單大都從而付與南邊以絕對否決權,以雙元首制設計來保障南邊的出格好處,形當作聯邦行政權的內部均衡。如斯,則美國將從汗青時候的一七八七從頭倒退回一七八一,當作為一個和平但虛弱的新邦聯。這是一種妥協方案,但這種和平的妥協將導致聯邦的和平解體與美國夢的破滅。林肯對此果斷予以抵制。《林肯傳》告訴我們,林肯幾回再三警告他的同僚,和平當然需要妥協,但不克不及損害戰爭所要維護的底子原則,不然妥協就是變節。也是以,美國內戰持續了四年多,犧牲十分嚴重,為美國史所罕有,可是犧牲所指標的目的的是對美國憲法底子原則與美國底子好處的對峙。也是以,美國內戰更顯得是一場原則與教義之戰,是兩種軌制以及兩個美國之間的決戰,而不是少數好處集團的好處之戰。內戰也表白,一七八七年制憲中的妥協造當作了原則性缺陷,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人“未完當作的對話”轉移到了內戰的疆場之上。無論是費城自力廳的偉大辯說,仍是內戰疆場上的血腥搏斗,這些都是美國人的內斗與內戰,是美國人汗青的締造時刻。
林肯教育我們,妥協當然是一種政治美德,當作就了一七八七憲法,但原則更是一種前提性美德,因為無原則的妥協將導致整個平易近族與憲法的最終悲劇,導致汗青前進與犧牲的虛空化和無意義。一七八七年的妥協是有原則的,其原則就在于聯邦黨人對峙的、有節制的聯邦國度本家兒義,但其妥協又是需要與合理的,不然新美國無法獲得憲法根本,國將不國。十九宿世紀六十年月的不當協更是有原則的,那就是聯邦同一性、自力宣言的平等抱負與拔除奴隸制的政治合法性,在此原則之下才有具體的妥協,好比設心猿意馬南邊和談與重建的具體憲制前提與程序。在重建方案上,林肯一改其戰爭時代的強硬原則立場,似乎從頭回到了一七八七年的妥協美德之中,有用按捺了共和黨內部的激進重建路線,為后續重建過程的順遂開展奠基了政治根本。他的繼任者繼續了“暖和重建”的路線而慘遭彈劾,不知若林肯繼續當政又會若何。林肯并不贊賞那種“宜將剩勇追窮寇”式的政治功利本家兒義,而是將這種內戰理解為可追溯至一七七六、一七八七那樣的偉大憲法時刻的一場超越時空的、深條理的憲法對話,戰爭之后的南海說神聊人平易近仍是一個平易近族,仍是一部憲法,仍是新美國的政治同胞。阿克曼對林肯革命的“對話”性質的理解很是到位,付與其高級立法的憲法政治意義。林肯的良性違憲不是野心家的僭本家兒式感動,而是內涵于美國憲法秩序的拯救與重建。原則是底線,妥協是藝術,林肯在二者相連系的意義上典型性擔當和擴展了開國之父們的整體性政治美德,可謂及格的開國之子,接力開國的榜樣。
林肯神話之后
作為立法者的林肯一八六四年被人平易近再次選舉為總統,此舉以人平易近名義確認和鞏固了其先前的戰爭相關行為的正當性,但卻在某種政治神話的意義上為林肯帶來了意外。林肯的政治樸素使得其缺乏一種為公眾持久紀念和跪拜的神話性事務,而其立法者所具有的超凡政治魅力與威權又可能當作為平易近本家兒政體的新威脅。盡管林肯極為節制,但其勝利的同僚們卻躁動不安。林肯的立法者神話需要一個真正的飛騰,一個汗青性的象征,也需要一種肅靜的退場典禮,一個合適西方精力史習慣的終結性事務,這個時刻不是在林肯初度被選時,也不是在簽訂《解放黑人奴隸宣言》時,更不是在戰爭勝利時,而是在小我遇難時。一八六五年四月,林肯在華盛頓的劇場包廂內被刺身亡,兇手是同情南邊的演員,而其戰爭部長斯坦頓在現場畫龍點睛天機:“此刻,他已屬于千秋萬代。”千秋萬代者,形同西式封神,與蘇格拉底、耶穌同類,悲壯而圓滿,亦求仁得仁。
當然,林肯神話該當有其哲學和汗青的限度。美國憲法心智的當作熟也正在于付與林肯以恰到好處的汗青地位。所有的平易近族性神話都是一種“輝格史不雅”,都指標的目的的是一種集體認贊成義上的想象配合體與準確的汗青,是一種整體性的飛騰欲望。但更經常的汗青則是平淡而綿長的,是法官、律師和商人所守護的、邃密而微不雅的憲法秩序。當然,林肯為這種日常守護供給了軌制前提。準確理解和限制林肯神話,我們需要把握好如下分寸:第一,林肯的憲法與憲法不雅屬于立法者和政治家,是憲法時刻的憲法,而不是日常時刻的憲法,因而不是完整的憲法;第二,美國憲法的完整生命力在于憲法時刻的林肯型政治家與日常時刻的大法官政治家并行不悖,在危機挑戰與立異中完當作損益演化,更趨穩健;第三,對美國憲法的進修,既需要標的目的馬歇爾以來的大法官及其司法憲政本家兒義致敬,也需要標的目的林肯式的憲法政治家及其政治憲政本家兒義致敬;第四,憲制轉型國度要優先進修從聯邦黨人到林肯再到羅斯福的憲制創制與政治性守護的政治憲法經驗;第五,立法者身手的精髓在于政治與法令、原則與妥協之間的精妙均衡術,深讀林肯有助于窺習此術;第六,制憲與行憲是一個持續的、政治家倡導和人平易近介入的憲制性對話與代際綜合過程,唯此才是現代平易近族的政治當作熟之道。
林肯神話之后,美國人平易近需要進入重建,重回日常政治的平淡與綿長,艱難盤曲地消化林肯革命的不凡憲法遺產并在憲制形式需要時再度有序進場(羅斯福新政),如斯周而復始,在健全的憲法周期瓜代演進中不竭拋棄美國憲法的原則與精力,背靠傳統,推陳出新,這是政治過程的通俗法,是林肯的出格遺產。比擬于美國憲法史的波瀾壯闊,諸多憲制轉型國度或者輕率地仿照美國憲法的機械性開國,或者履歷憲法時刻的激情介入而改弦更張,動蕩掉序,概況的“自由選擇”袒護不了本色的“深圖遠慮”之審議理性與憲法政治的匱乏,最終仍然將自身政治命運交付“機緣”和“強力”,從而走上了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開篇刻畫的“美國憲法道路”的背面。比照《林肯傳》,我們似乎可以更好地延長閱讀阿克曼的“我們人平易近三部曲”,在美國憲法史的“整全本家兒義敘事”中為美國憲法與美國憲法學進行某種“常識復盤”的工作,研習其“政治合法程序”的平易近族性聰明,以深化國人進修甚至借鑒美國憲法的汗青視野與智識條理。《林肯傳》對此做了一次有意義的憲法史助推。
(《林肯傳》,【美】詹姆斯·麥克弗森著,田雷譯,中國政法大學出書社二○一六年版)
作者:田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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