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是為另一個人或組織(稱為受益人)持有和管理資產的金融工具。基金的初始資產由授予人或捐贈人提供,受托人或受托人團隊根據該人的指示管理資金。受益人根據信托條款,一次性或定期從基金中收取款項。信托基金通常用...
信托基金是為另一個人或組織(稱為受益人)持有和管理資產的金融工具。基金的初始資產由授予人或捐贈人提供,受托人或受托人團隊根據該人的指示管理資金。受益人根據信托條款,一次性或定期從基金中收取款項。信托基金通常用于留出財產、投資或現金資產,以供無力管理的人使用他們的財務是自己的,就像孩子或生病的人。人們甚至可以為自己建立一個,假設他們將來某個時候將無法管理個人財務。

信托基金可能持有公司股票信托類型主要有兩種類型的信托基金——活期信托基金和遺囑信托基金——它們主要在設立方式和設立時間上有所不同在讓與人存續期間設立,并且可以撤銷,這意味著設立信托的方式可以由讓與人變更或解散。第二種設立在遺囑中,并且總是不可撤銷的,因為讓與人已經死亡,因此不能變更或解散信托為減輕或避免納稅義務而設立的基金通常也不能改變例如,有些司法管轄區限制了可以作為贈與而不征稅的資產的數量。人們可以通過設立一個不可撤銷的信托基金,將資產贈與受益人,從而避免這一限制。盡管最終,當此人獲得報酬時,他或她必須為資產納稅,這種做法可以推遲很長一段時間。這種策略有時也被用來保護人壽保險利益不受遺產稅的影響。根據設立信托基金的原因,設立信托基金的結構和程序也有很大的不同設立的目的是使受托人可以利用資產為受益人謀取利益,但受益人不能使用自己的資金。其他人只能用于受益于指定的團體、類別或組織。單位信托的設立方式是多個受益人持有其股份,然后他們可以讓受托人根據他們所持股份的多少支付給他們。還有許多其他不同類型的信托基金,每種基金的結構都略有不同。設立一個信托基金監管信托的法律因司法管轄區而異,所以任何想設立信托的人都應該找律師。對于活信托,所有的資產都必須在授予人死亡或信托無效之前轉移,而這些資產將由政府按照遺囑認證法。授予人的任何未轉讓給基金的資產通常只有在其遺囑中有明確規定的條款的情況下,才能在他或她去世后轉讓給基金。遺囑信托是在授予人去世后根據遺囑條款設立的在這種情況下,遺囑認證法院將在受托人管理基金的過程中對其進行監督,如果沒有指定受托人,則可以作為受托人。利弊信托有很多優點,因為它們足夠靈活,可以讓授予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定制一種信托,可以用來遞延稅款,它們通常也是在設保人去世后為受益人提供服務的一種安全方式,可以為他們節省處理設保人資產時經常產生的麻煩和費用。盡管如此,它們并不是所有情況下的最佳選擇。如果委托人在未與受托人和受益人協商的情況下試圖使用資產,可能會遇到麻煩,而且受托人通常會收取管理服務費,這可能會很昂貴。此外,根據設置的不同,受托人可能沒有太多的監督,而且可能在管理資產方面做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