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報告是在年度報告中分解賬目的做法大多數有這類規則的國家都是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的。這些準則和原則是國際機構商定的,目的是便于比較不同國家公司的業績。有關分部報告的規則載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報表,于年首次發布自2006年以來,在美國和,這些規則建立并取代了以前被稱為第131號財務會計準則聲明的國內規則。
企業的不同部分在分部詳細說明報告。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有三種情況下,一個業務部門必須在賬目中詳細說明。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它占公司總收入的10%以上第二種情況是其營業利潤占公司總營業利潤的10%或以上;這不包括不能準確分配到某一特定業務領域的一般公司費用;第三種情況是,該部門的資產占公司總資產的10%或以上這些分部報告要求有一些局限性:一是公司在年度報告中一般只應詳述多達10個不同的分部,即使在有10個以上分部符合資格限制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應列出總收入最大的10個分部。另一條規則是,所有列出的分部合計應至少占公司總收入的75%。如果不是這樣,則必須詳細說明更多分部,即使它們通常不符合要求。如果一家公司至少90%的收入來自無法分割的單一業務領域,則不需要分部報告。還有一條規定,一旦細分了某個分部,即使該分部已降至合格標準以下,也應在未來幾年繼續詳細說明對于每個細分市場,公司應列出所有主要的相關因素,包括政府合同,海外業務和主要客戶。報告應提供足夠詳細的信息,以便投資者評估該部門的優勢和劣勢
業務可以通過多種不同的方式進行細分,包括按產品線、位置和部門。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